希拉里对阵奥巴马:孰为“红酒”孰为“啤酒”
两位民意领先的民主党候选人——从不强调女性身份的希拉里·克林顿和有意突出黑人色彩的巴拉克·奥巴马,不论谁当选,都将是美国历史的标志性大事件
编者按:政治家们,身兼多色,有本色,有伪装色。竞选也罢,挑选也罢,五颜六色纷呈,迷了人眼。大洋彼岸,竞选未来领导人的活动已经大张旗鼓,并将如火如荼。虽然他们是在竞选,而不是挑选,但择出其中有趣者,细细解剖、品味,也许帮助我们对于政治语境下的理念、主义、民生等语汇,有些更切实的认识,或对政治秩序与现实利益,做以更多的思考。
在政治观察家眼中,强调经济利益者为“啤酒候选人”,突出理念者为“红酒候选人”。政客们的身份真的就可以这样简单界定吗?政治秩序、现实利益之间,选民应该更看重哪个呢?
希拉里在讲演里强调经济利益 CFP/图
奥巴马在讲演中突出的却是价值观 CFP/图
希拉里和奥巴马颇有些纵纵横横的相似经历 资料图片
平收入低于3万美元 平收入3万-7.5万美元 年收入多于7.5万美元
18-49岁男性 50岁以上男性 18-49岁女性 50岁以上女性
白人 黑人
(上为盖洛普在不同人群中对希拉里、奥巴马进行的民意支持率调查,表中数字为支持率的百分比)
美国2008年的总统大选,候选人众多,民主、共和两党内的初选已经很热闹,其中的民主党内更有看头。两位民意领先的民主党候选人——从不强调女性身份的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R.Clinton)和有意突出黑人色彩的巴拉克·奥巴马(BarackObama)——不论谁当选,都将是美国历史的标志性大事件。
美国民主党内也有这两种成分:工会组织和自由派知识分子。两种成分有大量共同诉求,但也会有冲突。比如,工会强调经济利益,他们要求严厉惩罚雇用非法移民的雇主,工会觉得这影响到成员手中的面包大小;而自由派知识分子突出价值观,他们主张大赦非法移民,他们认为这样才人道。民主党候选人,有的更强调经济利益,有的更突出价值观,前者被政治观察家戏称为啤酒候选人(很多美国工人下班回家,习惯动作是拉开冰箱拿罐啤酒),后者则是红酒候选人 (知识分子好在晚餐时喝一小杯红葡萄酒,以降低心脏病概率)。
希拉里和奥巴马也有这样的区分。两人之中,谁是红酒,谁是啤酒?
共同的印记——芝加哥民权运动
奥巴马和希拉里,目前互为竞争党内提名的最大对手,若回溯历史,两人却颇有些纵纵横横的相似经历。
奥巴马现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伊利诺伊州最大的城市是芝加哥,奥巴马如今就住在芝加哥黑人区,他曾在那里组织社区维权活动。而希拉里的老家在芝加哥北郊,连学士论文题目都是谈芝加哥,讨论芝加哥的穷人和黑人在1960年代民权运动中如何争取自身权利。
1960年代时,芝加哥有位活跃的民权斗士索尔·阿林斯基(SaulD.Alinsky)。这位老兄的策略是制造一些影响大但性质并不严重的事件,迫使政府改善穷人区的生活条件。比如,他动员穷哥们开着破车把垃圾拉到市政府大楼前,乐坏了记者猛拍照。逼得市长许诺:富人区一星期收几次垃圾,穷人区保证也是几次。
阿林斯基被普遍认作极端分子。希拉里研究了他的全部活动,并与他作了三次长谈后,却认为这其实是个精明的政治家,善于造势,也明白界限所在。希拉里的父母曾是保守共和党人,希拉里刚进美国名校卫斯理女子学院(Wellesley)时,也是共和党人,还担任过学院共和党组织的主席。据希拉里自己说,与阿林斯基的谈话,改变了她的立场,让她成了民主党。希拉里的学士论文标题是艾略特的一句诗,《这里只有战斗》,点明内容的副标题为“阿林斯基模式分析”。
但阿林斯基毕竟被认作极端分子,名声不佳,希拉里自传《亲历历史》(LivingHistory)中,提到阿林斯基的也只有一段话。她说她赞同阿林斯基的民众必须自组权力的想法,但她与阿林斯基有根本不同:阿林斯基认为变化必须来自体制外,而她相信变化可以来自体制内。因此,1969年大学毕业时,希拉里没有接受阿林斯基请她担任社区组织者(communityorganizer)的建议,而是去了耶鲁读法律。
16年后的1985年,奥巴马却做了当年希拉里拒绝的事情。他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和希拉里一样,他读的也是美国一流大学——在华尔街金融公司干了一阵,还是决定放弃高薪,转去社区为人民服务。阿林斯基已在1972年去世,但他建立的民权组织雇用了奥巴马。
二战后,各国政治学教授和社会主义理论家开始考虑一个问题:民众,应该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国家管理?社会调查多次表明,下层民众中存有较多的阶级、种族和性别偏见。学者们列举历史教训证明,下层民众缺乏理性思维能力,政治行为常被感情左右。特别在尚未建立坚实民主传统的国家,民众容易被那些煽动民族沙文主义的野心家欺骗,结果像德国人那样选出希特勒式的新独裁者,给自己和其他民族带来巨大灾难。但是,限制民众的选举权,也是一种专制。开放选举,可能导致混乱和新的专制;取缔选举,本身就是专制,那么民主的出路何在?
对这问题的主流思考,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民众最需要的不是他人代表,而是自我表达。简单地讲,最重要的还不是“到群众中去”,比如某人请群众选举自己,选上后,他将在议会提出最低工资法案,让穷人多挣一点钱;最重要的是“从群众中来”,让群众自己表达自己的需要,这需要未必是提高最低工资线。A镇人或许最想要所好学校,给子女一个好前途;换了B镇,最要紧的可能是戒除赌博恶习。A镇和B镇的问题都是当地性的,并不能依靠全国性的政策调整来解决——缺乏全国性政治经验的下层民众,其实不必过多参与全国性政治,他们更应该积极参与的是那些切实影响他们日常生活的地方决策过程,在这种参与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学会做一个负责和成熟的公民。民主制度需要建立在这样一个社区民主的基础上。
这些思考,后来和社会学的城市社区研究结合起来,发展为如今在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都很热门的各类社区理论,其“社区”定义已不限于行政上的。阿林斯基的实践,其实是这类理论的一种比较极端的应用。他曾对希拉里说:去耶鲁读法律是浪费时间。阿林斯基完全放弃进入政府高层的体制内形式,只管从事基层的社区建设。带着东部一流大学的眼界,奥巴马能否适应这一相对窄小的舞台?
“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
在芝加哥南部黑人区搞社区建设,奥巴马需要一个组织基础,他主要是和教堂牧师合作。教会其实就是黑人区的“白道”。教堂也提供了开会和活动的场地。但这些教堂普遍处于衰落状态。那些凝聚教友的金科玉律——Iammybrother'skeeper(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失去了昔日的感召力。一旦老牧师去世,整个教团都可能散掉。
1960年代之前,黑人中产阶级与粗工、浪子在走步可到的同一教堂祈祷,他们为下一代黑人树起上进的榜样。1960年代之后,中产阶级逐渐搬出黑人区,黑人区的贫困家庭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单亲家庭的男孩子,没有父亲管教,社区内也缺乏父性榜样,很多人沦为帮派成员。
奥巴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开始了他的工作。
奥巴马是“社区组织者”,每个街区有几个“领导者”(leader),他和这些“领导者”给一家家打电话,愿意和他们谈谈的,就上门去听听人家对社区的想法。奥巴马拿到的“组织者手册”要求“组织者”保持低姿态,不出主意,主意必须从群众中来,只有群众自己的主意,群众才会有热情贯彻执行。“领导者”大多是退休工人和有点年纪的家庭妇女。一则他们有时间;二则他们有经历,他们仍然记得,当年马丁·路德·金帮助黑人争自由求解放,他们仍然想证明,黑人有能力管好自己。
去做这样的组织工作,必须认真倾听他人的叙述,从不善表达的下层民众所说的没有结构的一团乱麻里,理出可以编成合理政治要求的丝缕,重新表达为民众可以理解的行动目标和具体步骤;哪怕他人讲的实在没用没水平,也要理解他讲这些废话的情绪,予以适当安慰。一个没有多少社会经验的年轻人,有这样的虚怀,有这样的实才,在内可以做个好丈夫,在外可以做信访办主任了。
当年与奥巴马一起工作的人,都说奥巴马确实具有这样的才能。笔者直觉地感到,如果没有多少工作经验却能显示这样的才能,奥巴马上学时一定读过大量小说,所以才有很强的梳理他人叙述的能力。《纽约时报》书评人角直美智子(MichikoKakutani)就称赞奥巴马有文学才华。他的自传写得如小说般生动,有大量细节。传记通常只会说某人讲了什么话,奥巴马说到他那不拘小节的“雇主”,却会写这位老兄一边讲话,一边用领带擦眼镜。
奥巴马他们的办事处开张活动搞得很成功。市长亲自来剪彩。这位市长是芝加哥第一任黑人市长,在黑人中威信极高。奥巴马初到芝加哥时,市长刚选完,奥巴马发现,这位市长的当选,让许多黑人有了一种新的精神面貌。奥巴马后来走进体制之内,从政,甚至选总统,不晓得是否与这一启示有关。
有市长带头,各路要人纷纷来捧场。来前先打电话,请奥巴马把位置排在市长旁边,照片拍下来后,下次选什么职位时,就可以拿出来赚黑人选票。奥巴马一时成了个小名人,局面就此打开,经常还有人邀请他去参加讨论会,就各类问题发表意见。
篇幅限制,这里按一下快进键。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奥巴马的社区组织工作有所成就。各街道都有了群众组织;搞了几次社区清理垃圾活动;迫使芝加哥房管局修缮政府分配给穷人住的贫民住房;迫使城建部门改善社区道路、照明;组织社区青年与雇主见面;在中学里开展针对单亲家庭男生的帮助,等等。以奥巴马的才能,不说总统吧,做信访办主任总是可以的。但是,渐进式改变需要长期的耐心工作,而让他在基层一年又一年地经受小事的磨损,总有点大材小用。
在芝加哥的3年后,奥巴马也像希拉里一样,学法律去了。希拉里进耶鲁,他去哈佛。不同的是,奥巴马毕业后又回到芝加哥,结婚生女,真的在黑人区住了下来。继希拉里2000年选入美国参议院之后,奥巴马在2004年也进入参议院,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三位黑人参议员。
在芝加哥的社区组织活动,改变了奥巴马的生活。首先是奥巴马找到了自己的社区,成了芝加哥黑人的一员。奥巴马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来自肯尼亚。学人类学的母亲毕业后去印度尼西亚做野外研究,于是奥巴马小时候在印尼读书,十岁时又去了夏威夷,由外婆外公抚养。血统和经历如此复杂,但奥巴马在哈佛时,同学们初时都以为他就是美国中西部的黑人,看不出他是混血儿,也看不出他那些海外经历的痕迹。奥巴马被芝加哥黑人社区熔化了。
奥巴马的另一大改变,是他找到了信仰。奥巴马在印尼读过天主教学校,也读过伊斯兰教学校。到芝加哥时,他不信安拉,也不拜上帝。奥巴马问一些同事:退休了为什么不在家过安心日子,要出来自找麻烦?回答是:我们出于信仰。奥巴马终于意识到,要坚持下去,要让社区居民相信他会坚持下去,他需要信仰的指导。
新教有各种教派,奥巴马后来选择的一个教堂,成员以专业人士为主。打动奥巴马的是他们的一条誓言:鼓励成功,但成功后坚决摒弃“中产阶级态度”——主要指有些黑人挣了点钱就搬离黑人社区,似乎自己比留下的黑人高明。
教会也让奥巴马学到了一种在美国很能打动人心的说话方式。知识分子说到种族平等,可能引用《独立宣言》。即使这些美国人家喻户晓的名言,与黑人牧师简单而直指教徒良心的话相比,对文化程度较低的黑人,也是后一种说法更有感染力,比如:We too are made in God's image(我们黑人也是上帝按他自己的形象创造的)。
2004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上,正在竞选参议员的奥巴马是主要发言人之一。奥巴马的发言,三分之一是官话,伟大的克里参议员将领导我们从胜利走向胜利之类。但他主要是阐述民主党的内政目标:“正是这一基本信念——我是同胞弟兄的守护人,我是同胞姐妹的守护人——使得美国成为美国”,成功的专业人士要留在穷人弟兄中间,你有守护之责,这是你的信仰,你可以进入体制之内,但这一信仰将指导你的政策。参加会议的美国朋友说,当时他们的眼睛都湿了。奥巴马的党内名声就此一炮打响。
红酒还是啤酒
当奥巴马在1991年决定去哈佛学法律时,希拉里老公克林顿的总统竞选正如火如荼,其竞选口号里,有句话叫“选一送一”,意为选了他,白宫里将住进两位总统人才。美国的传统是第一夫人管社交不管政策,克林顿竞选口号里的“夫人干政”色彩高调,令人为之侧目。
希拉里所在的卫斯理女子学院那一级女生,是有点特殊的。她们之前,女性不曾大批进入律师、医生等传统男性专业;她们之后,耶鲁等传统男校招女生了,卫斯理也跟风改为招男生。这一级女生非常有抱负和野心,大多数曾在某一阶段挣钱多过丈夫,正和希拉里一样——比尔·克林顿做州长时,收入不及当律师的克林顿夫人。有人曾为这批女生写过一本书,《戴白手套的反叛者》(以前的上流女士外出时要戴长到肘部的白纱手套)。
这一级女生还特别有政治抱负。克林顿第一任期的最大内政计划为医疗改革,由希拉里亲自挂帅,立下宏大目标,要给全体美国人提供第一流医疗服务的保险。结果却是法案难产,最后在参、众两院都被否决。共和党右派认为医疗服务还是市场化好,反对政府干涉。不少民主党左派担心政府提供全民健保就意味着政府掌握全民的私密医疗信息,而一旦政府滥用这些信息,就影响公民自由。大企业固然反对多交医疗保险税;普通公民同样反对者众——美国人民之中,蕴藏着极大的资本主义积极性,他们担心,一旦这类法律泛滥起来,某天自己创业时,也会被迫支付一时难以承担的雇员保险费。经历这一大失败后,希拉里无奈地转向第一夫人的传统角色。
本科同学毕业三十年的团聚会,由希拉里作东,在白宫举行,来了325人。一位女律师回忆,她当时对旁边的同学讲:今天有324人觉得自己是次品。同学答道:不,今天有325人觉得自己是次品,因为希拉里也只是傍着丈夫,才能在白宫做东,希拉里应该觉得自己也是次品。她们人人都应该觉得自己努力不够。
希拉里的同学朋友都是知识分子和专业精英,而奥巴马扎根穷人社区。奥巴马夫妇的私人财产更是远远不及希拉里夫妇。这么看,奥巴马该是啤酒,希拉里必是红酒?
5月20日的《华盛顿邮报》有篇文章,比较奥巴马和希拉里的两场讲演。奥巴马号召公民们行动起来,加入改造国家的新政治;希拉里讲的是她成为总统后,对那些遭受卡特里娜飓风灾害的黑人灾民,将会大大增加政府救济。前一个突出价值观,后一个却强调经济利益。当他们向工会成员讲演时,这一对比更尖锐。奥巴马竟然会对汽车工会的工人讲,如果政府要资助在国际竞争前节节败退的美国汽车业,这一资助必须与更有效率、燃料燃烧更干净的技术创新联系起来。这种在知识分子眼里极端重要、关系人类生存的环保措施,让只想避免下岗的工人们哭笑不得。在希拉里这边,她会向工人许诺,保证维持他们的退休金。今年6月盖洛普(Gallup)民意调查表明,在大学程度的白人民主党选民中,奥巴马领先希拉里3个百分点;但在大学程度以下的白人民主党选民中,则是希拉里领先奥巴马23个百分点。整体上,还是希拉里占优势。9月的调查表明,虽然希拉里的民意领先奥巴马,不过在高收入人群中的领先远不如低收入者群体中的领先。原来,奥巴马居然是红酒候选人,希拉里才是啤酒候选人。
造成这一吊诡结果的主要原因,大概是奥巴马的特殊经历。奥巴马的社区活动主要是草根自发萌生而不是政府揠苗助长。其次,笔者猜想,奥巴马大概是美国历史上惟一有过第三世界生活经验的总统候选人。他童年时所住的印尼没什么政府救济,那里的贫民,不知比拿着福利支票的美国穷人穷上多少倍。但印尼穷人社区并没有黑人社区的很多问题,那里的穷人仍然刻苦劳作而不是游手好闲。奥巴马觉得,单靠钱不能解决黑人社区的问题。他在自传中说,社区需要有文化,文化能创造一种秩序,有了秩序之后,各种救济活动才能取得预想成果。
而且,奥巴马不需要证明自己对下层民众的忠诚度。在社区与奥巴马一起工作的,大部分就是家庭妇女。奥巴马哈佛毕业后仍然回到芝加哥,住在黑人区,别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他思想上对民主党传统的大政府、大福利有保留,他的人生选择使他可以说出自己的保留而不必担心别人攻击他无视群众利益。他的性格也使他喜欢讲实话,而不是看着听众的脸色选择强调。
奥巴马的实话实说,带来一股政坛新风气。他不但是在谈改革,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改革。青年学生总是喜欢改造“旧世界”的,因此奥巴马在大学里声望很高。在学生们看来,希拉里已经是政治老油条,奥巴马与他们青春期的理想主义更接近。而且,支持一个黑人候选人,这是多么的“政治正确”!
当然,希拉里在知识精英里并不是没有竞争力。
今年一季度的初选筹款额,民主党内奥巴马最多,达2500万;位居第二的希拉里有1900万(银行里的资金总数仍是希拉里多)。在高收入选民中,希拉里仍然有足够的支持者。
但希拉里的一些长期支持者和天然盟友确实在转向奥巴马,令观察家跌碎一地眼镜。而东海岸左派知识分子的代表、《纽约时报》女专栏作者莫琳·多德(MaureenDowd),则已经跳出来直接为奥巴马助拳。不少好莱坞明星也出面力挺奥巴马。“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里甚至在私人宅邸为奥巴马举行盛大庆祝派对,借机帮奥巴马筹美钞。
奥巴马与希拉里之争,目前看来,还是希拉里占上风。毕竟希拉里更有政治经验,在党内更有基础,连共和党出身的布什总统也觉得希拉里胜数更大。她的竞选班子,也运转得更为熟练。但奥巴马的意义不容小视,从某种程度上讲,奥巴马代表了一种更高的政治秩序。
单纯的经济利益不足以整合民众。奥巴马失败的黑人与工会合作,希拉里失败的全民健保方案 ,都证明了这一点。这一点也证明在民意调查中。
看着眼下的态势,希拉里虽然在党内领先。但在全国性的模拟选举中,面对最强的共和党对手,希拉里会输,奥巴马却会赢,更高的政治秩序有能力跨党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