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法官涉嫌索贿60万被提请免职

日前,网民“金云堂”网上实名举报,天元区法官尹丰文以帮助改判无罪为由,向其索贿60万元。1月19日,天元法院表示,经调查核实,天元区法院研究决定,提请天元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尹丰文的审判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其他问题待进一步查实后严肃处理。

1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官方微博@天元法院再次回应“株洲法官被曝索贿60万元”事件称,经调查核实,天元区法院研究决定,提请天元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尹丰文的审判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其他问题待进一步查实后严肃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网友金云堂,从1月10日开始在天涯社区和微博连续发帖,实名举报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法官尹丰文以帮助改判无罪为由,向其索贿60万元。

金云堂在帖子中说,他曾是一家名为“株洲市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04年时因为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显名股东在隐名股东唆使下,将他与公司董事长禹瑾筠举报,后两人被邵东县警方以挪用资金罪刑拘,之后被邵东县法院判刑三年缓刑三年。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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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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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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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本人也实名举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官审一一起民告官的劳动纠纷案中,法官徇私枉法,竟然敢销毁证据,再作枉法裁判。此后直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根本不顾当事人申诉控告,仅凭原审判决书来审案,仅在再审裁定书中公然宣称:“原判依据当事人提交的工资名册,认定原告基本工资为780元,并以此为依据计算经济补偿,并无不当,当事人关于经济补偿标准计算错误的主张,缺乏依据,难以成立”。亲,劳动补偿法规就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来补偿的。此后多次上访申诉,省高院仅承认判决有瑕疵,但为维护法院的权威,此类小案不属纠正范围。而向浙江省高院纪检委及法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多次实名举报,更是不理不采,至今也不给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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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1

法院作为老百姓寻求正义的司法机关,当事人的权益是否能得到维护,法官发挥很大的作用,现在竟然相继爆出索贿丑闻,实在是司法耻辱,希望严惩此类人员借以警示那些做过的或者有此不正心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