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条例:裸官不得列为干部提拔考察对象

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这是自2002年中央颁布《条例》后的首次修改,此前的《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条例》针对裸官、破格提拔、档案造假等都有新的规定

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02年中央颁布《条例》后的首次修改。

新华社报道援引通知指出,2002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裸官不得列为干部提拔考察对象

根据《条例》,配偶已移居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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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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