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0116)
全球清廉指数排名第4、第5与第7的瑞典、新加坡与挪威,他们的公务员工资分别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96%、85%-88%与99%,均比企业部门要低一些,养廉不靠高薪。所谓“高薪养廉”只是一个传说,传说多了,就成了神话。认为有“更高人力资本”的公务员,想发财去企业。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柯祥虎 柴向南
N0.1 我的道歉
《共识网》 2014年1月12日 刘进
(原文摘编)我感到非常对不起卞校长,对不起受到伤害的老师、同学们。这种负疚感,让我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到上面,或者归结到运动中的身不由己,我应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那部分责任。
我感谢许多出身平民家庭的同学,你们“文革”前受压抑,“文革”中受打击,你们的遭遇和感受,使我对阶级斗争教育的危害有了更多更具体的了解,帮助我打开视野、换位思考,在反思“文革”、观照自己时,有了更大的勇气和持久的动力。
在对母校“文革”初期的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粗浅的认识:
1.“文革”和历次运动不同之处是首先发动学生,我们中学生是被利用来开路的。尤其是党报舆论把革命与暴力等同起来时,大多数人都失去了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以为采取更激进的方式,才能证明自己最革命。
2.卞校长死于校园里的暴力,而少数施暴学生基本上是干部子弟。为什么“文革”初期以干部子弟为首的所谓“红五类”成了暴力活动的主力军?因为当时的教育告诉你,你是革命事业的当然接班人,因此,当革命事业出现危机的时候,你要像父辈那样责无旁贷地站出来捍卫。这种由“血统论”带来的接班人意识与领袖崇拜造成的盲从意识,必然会引发无法无天的暴力行为。
3.阶级斗争教育强化了血统论和等级观念,将学生无形地分成三六九等,造成了学生的分化,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最终导致了学生斗学生、学生打老师,无视生命,侵犯人权。
4.八五悲剧是政策和运动高于宪法的悲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得超越,生命才有保障,人民才有安康,国家才有安定。
我认识到,直面历史、追溯真相、反思“文革”,不是为了制造新的仇恨,而是要唤醒良知,尊重生命,保障法制,促进和解。这样的社会才会有尊重、宽容、互助和大爱,才能使侵犯人权、践踏生命的悲剧失去滋生的土壤。
【推荐理由】道歉者刘进,为北师大女附中1966届高三3班学生,当年领头在校园内贴出了第一张大字报。2014年1月12日,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北师大女附中当年的一些老师、学生及部分老师的后人聚会。刘进在安放着卞仲耘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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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愚公
假设123名工资都很高不能显著说明“高新就能养廉”,这个我同意!我想您也应该认同我对于这篇文章逻辑推理的质疑吧!起码来说论据是不充分的,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没有夹杂立场在其中吧!我报告公务员的动机是这是一份职业,至于我首先是谋生的手段我想说的是,公务员这个职业,至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来说,可能不是养家糊口的第一选择,但对于中西部地区、对于县市来说、对于我们普通的寒门学子来说还是比较公平的(请注意我说的是公务员招考,并不是说的那些托关系找后门的人)。公务员是普通的服务性岗位,我和您有共识,但是无论什么行业,都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因为工资问题把高素质的人才挤出去、把一帮靠关系的留在体制内,这样他们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吗?当然,我也认同社会上的观点“任何职业应该遵从市场,这个职业养不活你,你可以退出啊!”最后,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希望和您交个朋友,共同学习提高!
假设123名工资都很高,那也不能显著说明“高薪就能养廉”,不知我说的对吗? 还有就是我昨晚看到南周上有篇文章介绍了几个国家一百万GDP所需的公务员人数,你可以看下,值得深思。 就我而言,我觉得公务员只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应该是稀松平常的服务性工作,不应该吸引那么多人追逐,这点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能介绍下你当时报考公务员的动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