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贩婴案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缓
1月14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富平贩婴案主犯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淑侠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东秦法苑消息,1月1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贩婴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对富平贩婴案主犯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淑侠当庭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据中新网报道,2013年12月30日,该案在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参与拐卖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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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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