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拟大修 破解“民告官”三大难
12月23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草案从多方面力撑“民告官”: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将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征用财产等纳入受案范围;明确可以口头起诉。
据新华网报道,12月23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是自1989年通过后,这部“民告官”法的首次修改。
据《京华时报》12月24日报道,现行行政诉讼法包括附则在内共11章75条,23日颁布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将侵权赔偿责任一章删除,包括附则在内共10章99条,其中新增23条、修改36条、删去4条,修改幅度较大。
“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是此次修法的重点,扩大受案范围、明确可以口头起诉、强化受理程序约束、明确原被告资格、对“红头文件”的附带审查、明确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将拘留负责人等,是此次修法的亮点。
三大难
前述新华网援引最高法院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法院年均受理行政案件仅有十几万件,占全部案件总量的比例很低。
援引新华网12月23日报道,“(行政诉讼)立案会给政府惹来麻烦,谁愿意接这烫手山芋?”一位基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表示。
“民告官”获得胜诉的比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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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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