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败诉被判赔广药集团1081万 称将上诉
12月20日,广药集团诉加多宝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销毁宣传物品,并赔偿广药集团1081万余元。加多宝当庭表示将上诉。
12月20日,广药集团诉加多宝广告语虚假宣传纠纷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加多宝构成虚假宣传,判决加多宝败诉,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销毁宣传物品,同时赔偿广药集团损失及诉讼费1081万余元,并在《广州日报》、人民网首页刊登声明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加多宝当庭表示不服判决,称将上诉。
该案于2013年9月3日开庭,庭上,原告广药集团称,被告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中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与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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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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