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被判向百度道歉10天赔偿5万
12月19日,法院对百度起诉周鸿祎、奇虎360侵犯名誉权案及诉360首席隐私官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作出判决,判处周鸿祎、360及谭晓生败诉,要求周鸿祎、360删除侵权微博、在其微博首页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据《广州日报》消息,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百度公司起诉周鸿祎、奇虎360公司侵犯名誉权案及诉360首席隐私官谭晓生侵犯名誉权两案一并作出判决,判处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及谭晓生败诉, 要求周鸿祎、奇虎360公司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并处罚金5万元。另外要求谭晓生删除侵权微博、道歉10天、处罚金3万元。
事件起源方舟子打假奇虎360
据《南方日报》此前报道,2012年10月,“打假斗士”方舟子发微博称其发现360浏览器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会私自收集用户隐私、非法侵犯用户权益。随后,360公司和360董事长周鸿祎反击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以‘打假斗士’的身份恶意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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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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