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1212)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王颖
N0.1 360诉腾讯是一场错误的官司
《经济观察报》 2013年12月6日 张维迎
(原文摘编)日前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在最高法开庭。周鸿祎称:“如果腾讯赢了,那中国互联网就输了。”
反垄断法建立在对“竞争”和“垄断”的错误定义上。传统经济学说,厂商数量越少,其规模越大,垄断就越厉害;“完全竞争”就是无数个厂商生产完全相同的产品,并以完全相同的价格销售,只要不满足这个条件,就存在着所谓的“垄断”。
这就把竞争和垄断完全搞混了。“完全竞争”实际上是没有竞争:产品的质量、成本与价格及拥有的信息与别人完全一样。这怎么能叫竞争呢?如果一个经济处于“完全竞争”状态,这个社会根本不可能有进步,任何新产品都不可能出现。
企业之间如何竞争?最重要的是差异化,即生产出与竞争对手不同的产品,以质量和信誉赢得客户度,正是这样的竞争推动了技术进步、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及价格的不断下降。
真正的垄断是用法律或行政手段限制行业准入,发放许可配额,给予专营权。这是真正应该反的垄断。
高利润常常被当作垄断的象征。比如说,微软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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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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