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杀戮的艰难(7)

死刑虽由来已久,但关于死刑的讨论,从未如此激情、激昂、激动。竟至“法务部长”离职,如今遗缺高悬,可以代登“招聘”广告一则:“‘中华民国行政院’诚征‘法务部长’一名。任用资格:不愿意签署死刑令者免。”

杀戮的艰难(七)被害人保护与死刑争议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自由时报》误报“法务部”将在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废除死刑。文中提到,台湾已经四年没有执行死刑。

二月二十三日,国民党“立委”吴育升质询“法务部长”王清峰,要求“法务部”执行死刑。

三月九日,“法务部长”王清峰决定正面响应社会的关注,于三月九日深夜发表《理性与宽恕》一文,表达其立场为“停止执行死刑”。

三月十一日,白冰冰、陆晋德及多位“立委”举行记者会,对于王清峰及其废死政策表达严厉的批评;当日深夜,王清峰即辞职、情势很清楚:新任“法务部长”必然以&ld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6)


回复

2014-01-18

我们都不是受害者及其近亲,我想作者也是,虽然我并没有看作者的第一篇文章,我没猜错吧?!我坚信没有猜错!我们没有感同身受!作者以己心度受害者及其近亲之心,我们以己心度作者之心,作者大概采访了许多受害者及其近亲,特别是欧美国家的相关人士。我的想法已经表明,请作者明确回复是否可行,。

回复

2014-01-18

白冰冰氏,我印象中她的爱女被绑架,我们这里的喉咙和舌头认为是因为当地媒体为了抢新闻,把绑匪的所作所为巨细无遗地现场直播,以致绑匪走投无路,怒而撕票。作者认为这说法对吗?

回复

2014-01-18

你是台湾地区的“人民”之一份子,但你的视野可能很广阔,所以请作者能拨冗看看我的想法,请作者明确回复意见: 0000000000 我赞成废除死刑!但前提是:必须有一个“终身监禁,不得释放”的罚则!发配到沙漠、矿洞、核电站等处,植树造林、排危解难,造福人民、国家,以此赎罪!人死不能复生,即使凶手被执行法律,被害者也不会复生、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无可挽回了,但被害者的亲人:父母、子女等怎么办?人民和国家的损失怎么办?国家养?国家承担?国家的钱从哪里来的?做为纳税人,我不想出这钱!作者你全部拿出来好吗?那么,给凶手算工资,抽90%赔偿被害者的亲人、赔偿人民和国家的损失,直至凶手死亡(大病不治,小病用便宜药,总之,能让他好就让他好,能让他多活几天就多活几天,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能少花钱就少花钱)。你认为这么做可行吗? 2014-01-02 22:37:21 举报 回复 =============================

回复

2014-01-18

lishq 你的办法不好。死刑犯就该处死。经济赔偿应该由他的至亲来付。现在许多案子中,受害人家属为了医药费或赔偿,只能放弃对死刑犯的刑法惩罚。我建议死刑犯应该处死,法律上规定必须要他的亲属来赔偿受害人,必须是强制的。 2014-01-06 13:34:00 举报 回复 ============================= 0000000000 这是连坐!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如果罪犯的至亲也没有赔付能力的怎么办?如果罪犯的至亲宁肯罪犯死也不愿赔付呢? 2014-01-08 21:01:34 举报 ============================= 更正: 这是连坐!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如果罪犯的至亲没有赔付能力怎么办?这样做还有其他好处:一劳永逸地避免了错杀的发生;使罪犯的体力和脑力得到了利用,没有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杀戮的艰难(5)南方周末的评论功能已关闭,未能发表) ============================= 请本文的作者明确回复我的建议是否可行。请南方周末不要再删除,并转告作者。

回复

2014-01-18

不是随便给点礼物就可以抹平伤口的

回复

2014-01-03

其实被害人保护与废除死刑并不相斥;废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护制度能够建立的契机。撇开本文想要论述死刑是否废除的问题,被害人保护制度更值得关注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