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大了】散场了, 电视购物
电视购物本是利用消费者偷懒和对价格的高度敏感,以实用性、差异化激发某种冲动性购买,一旦中国消费者拥有了法律赋予的七天冷静期,名不副实的产品分分钟面对无偿退货。
责任编辑:肖华 顾策 实习生 徐庭芳
自1992年广东珠江电视台首度引入电视购物广告形态,二十一年间,对于这个由民营资本与各地电视台贴面共舞的新型推销方式,一直处于非议之中。
这是一种由美国人原创、主要针对中老年宅女的空中超市模式,以其商品种类繁多、高性价比而极具吸引力。无论是1996年首推电视购物频道、专注本地受众的北京电视台,还是2006年第一个拿到广电总局牌照、面向全国的湖南卫视快乐购物频道,均一出手便发了财,当年落袋分别达1.4亿和4.6亿元人民币,最终连央视也忍不住要插上一脚。可电视购物的另一面,则是由于虚假宣传引发的消费投诉,从来居高不下。
既然这种购物方式寄身于电视平台,广电总局自然要管一管。从八年前将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贴上“黑五类”草标直接予以封杀,到四年前出台《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再度重申五种产品的“负面清单”之余,还严格规定卫视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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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Ash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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