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每20病床配1保安防恶性医闹
2012年全国共发生恶性伤医案件11起,造成35人伤亡,其中7人死亡。为防止恶性“医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日前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医院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
近年来,暴力伤医事件时有发生。为防止恶性“医闹”,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医院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均需按照该意见执行,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10月22日公布于国家卫计委的网站上。它指出,人防队伍建设方面,保安员数量应当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专职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保卫人员、保安员的配备情况要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医院应加强医院出入口、停车场、门(急)诊、住院部、候诊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巡查守护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等。
物防系统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防护器械装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备的配备要求。而技防系统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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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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