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厚生”精神永续传递

刚开学,即传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要求新生签下“自杀免责”协议的消息。尽管有网友说此举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但我还是有点惊诧,不由得想起我们南京师范大学校训中的“厚生”精神。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刚开学,即传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要求新生签下“自杀免责”协议的消息。尽管有网友说此举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但我还是有点惊诧,不由得想起我们南京师范大学校训中的“厚生”精神。“厚生”源自《圣经·约翰福音》,1928年,我校前身——金陵女子大学时任校长吴贻芳赋予“厚生”新的内涵:“人生的目的,不光是为自己活着,而是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帮助他人和造福社会,这样不但有益于别人,自己的生命也因之而更丰富”。以此为训,我校培养了中国第一位轮椅女博士侯晶晶。2013年,被誉为“少年阿炳”的视力障碍考生倪少东,也凭着一手好二胡成为我校新生。更让人庆幸的是,不只南师等高校有此义举,北京四中每年也招收一定数量的残障学生,并为他们专门安装了外挂电梯……这些举动除了温暖残障孩子的心,想必也能感染其他学生,由此体会到帮助他人造福社会,才能丰富自己的生命——责任感也自然而然地培养出来了。据说,上述东莞校方面对质疑,表示有关协议其实已经存在多年,之前并无学生提出异议,“这一届的新生能够将这一问题反映出来,我们很赞赏,这也将推动我们学校工作的改进”,看来校方也向“厚生”迈近了一步。

我想,当走在前头的人设下典范,跟随者自然也会为后来人留下身教。但愿每位孩子都能在校园里读懂“厚生”,并能把“厚生”延伸到每个角落!

网络编辑:李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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