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二审未被认定为聂树彬案真凶 维持死刑原判

9月2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

9月27日,王书金案二审宣判现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图)

9月2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宣判进行了现场播报,据其播报,旁听人员包括新闻记者以及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近200人,聂树斌母亲也参加了旁听。

中新网报道,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王书金,他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方周末网此前报道,王书金的上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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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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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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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8

我们会一直围观---关注,直到有让大家信服的结果。因为我们是真正的公民,呼格吉勒图、聂树斌、王老师不是一个人是一个代表,一个人民、公民、纳税人的代表。我们维护的是公平是正义是作为最美 生命存在的不容亵渎的权益与尊严。聂树斌案要有一个说法和了解。同样若是冤案应有人为执法犯法负责。若想“捂案”,在这网络时代,我们也会给司法败类光着屁股拉磨------转着圈丢人的机会。且是在全世界人民面前!!!想想怎麽办???有错改之------这叫坦白从宽,也叫救赎。看你选择啥???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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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聂树斌案和呼格吉勒图案子相似一案两凶,聂树斌同样是冤枉的,河北高院不敢承认自己判错,所以不给复查!这分明就是草菅人命!支持的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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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我还小给我一条生路”中国所有的呼格吉勒图联合起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司法独立.是唯一选择。人永远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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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开棺验尸之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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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有道理。

2013-09-28

对了就是对了,错了就是错了,这才是真严肃。死不认错,跟严肃有毛关系?不妨再审一下王书金另外那3起强奸杀人案,看王是不是记得毫无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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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公立机构遇到难以“应对”的过失时,使用3招:1.推;2.拖;3.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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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9

水很深,现实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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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8

对了就是对了,错了就是错了,这才是真严肃。死不认错,跟严肃有毛关系?不妨再审一下王书金另外那3起强奸杀人案,看王是不是记得毫无纰漏。

2013-09-27

如果检方认定他有罪,就说明当年聂树彬案是误判,怎么能体现司法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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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8

快速杀人容易弄清真相难,重棰之下何种口供不得?聂树斌案悬疑如何处理?案件拖得很长,具体细节无法复原在情理之中。对于王书金增加一次强奸杀人是死罪,但是对于聂树斌则不是如此。前不久看了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在宁夏卫视的采访,其大意是中国的刑法过严、杀人过多。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废除死刑的国际局势下,避免误杀、可杀可不杀的尽量不杀是一个国家的司法进步的标志。

lw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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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tz

2013-09-27

是滴,什么证据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法庭该采信什么,该忽略什么,你要是专业的独立的司法,可以做得很像样,你要是隶属于一个党,服从这个党的政治需要,就谈不上专业了,那就是猥亵法律草菅人命。如果王书金没有被害者颈部缠有花衬衣这一口供记录具有最强证明力,因而可以得出决定性的否定判断,案子何至于被拖这么久

2013-09-27

一个人在讲一件十几年前的事情时,一些事说不清楚是很正常的,何况是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 如果问你当年高考时穿的什么衣服,你的座位两边是男是女,你能说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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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一个人在讲一件十几年前的事情时,一些事说不清楚是很正常的,何况是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时候。 如果问你当年高考时穿的什么衣服,你的座位两边是男是女,你能说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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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律师们,如李庄童之伟之流的你们现在咱不说话了呢,是不是没有利益所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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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第一:当年法医是如何检验被害者尸体的?根据精斑和指纹可判断嫌疑人聂树斌是否行凶。 第二:当年聂树斌的口供内容如何?执法程序是否严谨? 第三:“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此属偶然,王书金最开始的口供就是“曾在河北省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杀了四人却最终只有三起犯罪被肯定证实,第四起又从何而来?如果要故意谎称第四期案件乃自己所为来混淆视听,干预执法,必会经过深思熟虑,但是刚被抓获的他是否有时间考虑?而且他又是如何“虚构”作案细节,案发现场的? 第四:当年执法人员为何更改当年案件审理材料?为何在尚有漏洞的证据下判处聂树斌死刑? 对于司法,应该一切以证据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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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此人该杀,聂树斌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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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中国的有关部门就是这样,先犯一个错误,再用一百个错误掩盖那一个,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2013-09-27

这个案子真是有意思。一般情况,公诉机关都指嫌疑人有罪(杀了人或干了坏事),而在这里,嫌疑人说自己杀了人、干了坏事,而公诉机关说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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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如果检方认定他有罪,就说明当年聂树彬案是误判,怎么能体现司法的严肃性。

2013-09-27

这个案子真是有意思。一般情况,公诉机关都指嫌疑人有罪(杀了人或干了坏事),而在这里,嫌疑人说自己杀了人、干了坏事,而公诉机关说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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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这个案子真是有意思。一般情况,公诉机关都指嫌疑人有罪(杀了人或干了坏事),而在这里,嫌疑人说自己杀了人、干了坏事,而公诉机关说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