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的官员个个都在?
2013年1月,一份法院判决书认定白勇强有行贿行为。8个月后,白勇强依然担任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直至判决书被网民们找到。此后,白被停职。官员被认定行贿之后照样当官的情形,非常普遍。“除个别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或牵出其他经济问题的人外,大多数都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连纪律责任都没追究。”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行贿官员中)除个别行贿数额特别巨大的,或牵出其他经济问题的人外,大多数都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连纪律责任都没追究。”
“有一些人尽管并不图什么,但大家都在送,只得被动地送钱送物。”
贿赂案件办案难,也成为一些行贿官员不被追究的重要因素。
2013年9月23日,在16岁的甘肃省张家川县发帖少年被释放的同时,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被停职。
张家川县官方解释,白勇强被停职和少年发帖被拘一事无关,而是因为一份判决书——2013年1月,白勇强的上级、原甘肃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判决书显示,白勇强曾给史居平送过5万元。在张家川县公安局刑拘了16岁的发帖初中生后,愤怒的网民们找出了这份已公开数月但未被公众关注的判决书。
白勇强行贿5万元还在继续当公安局长,引发公众质疑声浪。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白勇强决非孤例。在轻行贿重受贿、打击受贿一手硬的反腐现实里,官员被认定行贿之后照样当官的情形,非常普遍。一位纪委干部感叹,这一现实,“伤害了很多踏实干事、从不跑官要官的干部的感情”。
公安局长竟是行贿人
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行贿的秘密,暴露得很偶然。
9月17日,张家川县公安局以“涉嫌散布谣言”刑拘了一名发帖的初中生。网友在搜索当地官员信息时,找到了一份认定白勇强给一名贪官送过5万元钱的判决书。
9月22日,南方周末记者在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找到了这份“(2013)武中刑初字第03号”刑事判决书,上面载明:“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送给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白勇强作为证人出现在判决书里。他证实,先后给史居平送了大约52000元左右,“其中一次是史居平的妻子王永勤住院了,我去看她时给了史居平2000元”。
武威中院这份判决书上的时间是“2013年1月21日”,至今已有8个月了,但白勇强依然担任张家川县公安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