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出台:消费者负责七成升级成本

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通知,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油品升级主要是出于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考虑。

图表:汽、柴油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出台。 (新华社记者 崔莹/图)

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9月23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汽、柴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每吨已累计分别加价410元和480元。按此次加价政策,上述地区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只需再加价50元。

通知表示,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

此次油品升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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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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