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服从法律 把国民党告上法庭
9月11日下午,王金平通过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处分”申请及保留党籍诉讼,法院在几个小时内就确定受理立案。“不妨把国民党想象成一间大的股份制公司,撤销党籍相当于开除一名股东,王金平现在就是要根据法律起诉‘国民党’这间公司。”
责任编辑:苏永通
“不妨把国民党想象成一间大的股份制公司,撤销党籍相当于开除一名股东,王金平现在就是要根据法律起诉‘国民党’这间公司。”
2013年9月11日,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第二天,法庭见。原告:“前党员”王金平;被告:国民党。
9月13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准予王金平的“假处分”申请。“假处分”是诉讼程序完成前的一种保全程序。在终审判决前,王金平将得以保留其党员身份。
“假处分”速裁速决,而确认党籍存在的民事诉讼,将可能旷日持久。
第一回合:王金平“逆袭”胜
9月11日下午,王金平通过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处分”申请及保留党籍诉讼,法院在几个小时内就确定受理立案,毫不犹豫。
在台湾,虽然没有规范的政党法,但《人民团体法》(以下简称“人团法”)规定,政治团体即政党属于人民团体,受该法约束,是可诉的民事主体。
辅仁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吴志光说,王金平想要挑战的,是国民党章程或表决程序的违法性,虽然是政治事件,但形式上所聚焦关切的,则是民法总则问题。
国民党处罚王金平的党章根据是,“对党的声誉有所毁损”,并认为这是政党内部自治事项,司法部门无权干涉。
而按照侵权行为法等法律,若政党的召集程序、决议方法或决议内容,违反法令或章程的,社员均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决议。
白宗弘说,法官在审判的过程中,除参考国民党党纪条例,还将判断双方当事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及程序正义,“民法中的公正秩序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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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