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摔婴案受审 摔婴者表示不知道车里有小孩

9月16日,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摔婴者韩磊当庭辩解事发时其不知道婴儿车里有小孩。原告请求判韩磊死刑、赔偿273万余元。韩磊表示会积极赔偿,向原告道歉,愿意接受法律对他的一切判决。

大兴摔童案庭审现场。 (新浪微博/图)

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9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磊被控涉嫌故意杀人,被告人李明被控涉嫌窝藏。被害女婴父母未露面,不过委托了律师提出民事索赔。

附带民事原告方称,被害人家属请求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韩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273万余元。被告人韩磊对证据没有异议,表示愿意积极赔偿。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建议法庭判处韩磊死刑。被告人李明作案后主动投案,公诉人建议法庭对李明从轻处罚。

法院未当庭宣判,鉴于当事人不愿调解,法院表示本案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一并判决,下次开庭时间、地点另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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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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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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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7

韩磊真够背的,遇到个泼妇。事业刚起步就又进去了,还是死刑。浮躁的我们,在路上走着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挪一下方便别人停车都要去较劲,小孩是无辜的,当妈的却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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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法律从古至今,从人有了行为时它就诞生了,因为发生行为的力度不同,就制定出各种条条框框来约束善于制造事端的一方;只是执行者运用它的人不同而执行的力度不同,北京大兴摔婴案行为人虽为可恨,但制造这起行为事端的女人不应逃脱法律的问责;从社会行为心理学的角度讲,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发生口角无法泄愤时,往往物体就成为第三者;而摔婴案的制造者就是这个女人,如果我们遇事谦逊礼让,在这种情况下愤恨就没有市场,激怒对方使无辜的第三者死去,制造这起事端的女人就没有责任吗?法律的公允就是让那些制造事端的人无法理所应当的逍遥法外。对于弱者女人来说,你敢惹我就让你倒霉,让你到大霉;从不应为是她的缘故让无辜的女儿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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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法律从古至今,从人有了行为时它就诞生了,因为发生行为的力度不同,就制定出各种条条框框来约束善于制造事端的一方;只是执行者运用它的人不同而执行的力度不同,北京大兴摔婴案行为人虽为可恨,但制造这起行为事端的女人不应逃脱法律的问责;从社会行为心理学的角度讲,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发生口角无法泄愤时,往往物体就成为第三者;而摔婴案的制造者就是这个女人,如果我们遇事谦逊礼让,在这种情况下愤恨就没有市场,激怒对方使无辜的第三者死去,制造这起事端的女人就没有责任吗?法律的公允就是让那些制造事端的人无法理所应当的逍遥法外。对于弱者女人来说,你敢惹我就让你倒霉,让你到大霉;从不应为是她的缘故让无辜的女儿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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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30

你他娘的长脑子了没,妈个逼的把你孩子摔死你还说这话不,不管婴儿母亲说了什么,他娘的也不能去摔孩子吧,还说啥醉酒,狗眼近视了没看到婴儿车还以为购物车,找这些没分量的借口除了他自己能骗得了谁,这种人渣不除社会就少一份安宁,也就你这个猪头才会同情这种人渣,真应该让这种人渣把你摔摔让你脑子里的浆糊摔出来点你个白痴!!!!

2013-09-17

杀人者固然应当严惩,但是起因也应该得到全面公开,仅仅一句“态度不友好”带过,是否合适???摔婴前婴儿的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公开报道一下??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普通的争执几句,不会失去理智而杀人,但是如果态度极其恶劣蛮横的话,一个醉酒者极有可能就会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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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9

你小子摔孩子,还为自己辩护。我 曰 你 娘。为他辩护的那个律师才不是他娘 的个东西。 我明天喝酒喝多了,我把你 娘 抢奸 了, 我说我没看见是人,你给我辩护。

浮云大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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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大哥A

2013-09-18

杀,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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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8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国法森严,焉能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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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佛法庄严; 国法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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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我觉得这种不能算故意,这种人往往容易情绪失控,对这种犯罪应该以终生监禁为限度,只有对那种为了利益故意杀人、而且可能继续重犯的恶性案件才应该采用死刑。

2013-09-17

如果真是故意的,就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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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你小时候脑子跟猪换过,又被鸡踩过,又被驴踢过,长大后又被门挤过,发表这评论前又进水了吧。不管那母亲说过什么,孩子总没说话吧,摔孩子就可以了吗?

2013-09-17

杀人者固然应当严惩,但是起因也应该得到全面公开,仅仅一句“态度不友好”带过,是否合适???摔婴前婴儿的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公开报道一下??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普通的争执几句,不会失去理智而杀人,但是如果态度极其恶劣蛮横的话,一个醉酒者极有可能就会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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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素质捉急

2013-09-17

我想说我草泥马,要你儿子孙子被摔死,你在上这里分析好么,你个弱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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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如果真是故意的,就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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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检查机关

2013-09-17

这种人不死,谁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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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我想说我草泥马,要你儿子孙子被摔死,你在上这里分析好么,你个弱智

2013-09-17

杀人者固然应当严惩,但是起因也应该得到全面公开,仅仅一句“态度不友好”带过,是否合适???摔婴前婴儿的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公开报道一下??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普通的争执几句,不会失去理智而杀人,但是如果态度极其恶劣蛮横的话,一个醉酒者极有可能就会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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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不能理解你这种逻辑,什么样的失去理智可以让人摔死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婴儿,在他知道那是个婴儿的时候。真觉得过分了失去理智了醉酒者也是殴打母亲吧,怎么能拿孩子撒气。

2013-09-17

杀人者固然应当严惩,但是起因也应该得到全面公开,仅仅一句“态度不友好”带过,是否合适???摔婴前婴儿的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公开报道一下??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普通的争执几句,不会失去理智而杀人,但是如果态度极其恶劣蛮横的话,一个醉酒者极有可能就会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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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杀人者固然应当严惩,但是起因也应该得到全面公开,仅仅一句“态度不友好”带过,是否合适???摔婴前婴儿的母亲到底说了什么,这个为什么不公开报道一下??相信一个正常的人,普通的争执几句,不会失去理智而杀人,但是如果态度极其恶劣蛮横的话,一个醉酒者极有可能就会失去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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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每次提到该案件,都会气得发抖,此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此类人不杀,以后谁敢带孩子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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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喝酒可以摔死孩子;怎麼沒聽過喝酒會打死官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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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这种人不死,谁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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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6

生理性醉酒导致辨认控制能力下降,并不能作为区分故意和过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