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奸”、冤狱、“严打” 与刘复之有关的政法往事
刘复之先后执掌过司法部、公安部,最后在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位置上卸任。他曾是整风、“文革”和冤假错案的受害者,也是诸多政法事件的亲历者和塑造者。1983年他出任公安部长主持的第一次“严打”,对中国的社会治理模式、司法理念、社会人心至今仍有深刻影响。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赵良美 金幼文
“严打”在道义上有正当性,开始时得到民众的拥护,但经过后来多年的实践,成效愈来愈差,社会矛盾更加突显,人们才感觉到这种运动式执法似乎出了什么问题,进而研究如何调整政策。
96岁的刘复之9月1日在八宝山举行了遗体告别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常委和胡锦涛等悉数到场,向这位1937年就投身革命的老前辈表达最后敬意。
刘复之的人生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1949年前,他是太行山上八路军三位高级领导人的秘书,锄奸部(保卫部)的得力干将;1949年后,他先后执掌司法部、公安部,最后在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位置上卸任。
他曾是整风、“文革”和冤假错案的受害者,也是诸多政法事件的亲历者和塑造者。1983年他出任公安部长主持的第一次“严打”,对中国的社会治理模式、司法理念、社会人心至今仍有深刻影响。
一
1917年刘复之出生于广东梅县,父母是马来西亚华侨。20岁随父在香港谋生之际受救国浪潮感染,向往共产党的刘复之,推了平头,脱下西装,北上来到延安。之后担任过朱德、刘伯承和邓小平的秘书。
刘复之政法职业的起点是1941年进入八路军政治部锄奸部工作,当时的锄奸部有三大任务:审查、教育和预审。刘回忆当时的工作,“审查案子的过程和手段比较单一,基本上依靠本人的交代去判断是非真伪……没有条件从容不迫去做调查取证工作。”
刚入锄奸部时,刘复之审查嫌疑人时也动过刑。对于一个不肯交代的可疑通敌汉奸,刘将他吊到屋梁上,让大脚趾刚刚挨着地,这个“顽固分子”马上大汗淋漓。后来意识到刑讯逼供的错误后,这个残忍的场面成为他长久反思的一个镜像。
然而,很快,当整风运动到来时,以审查别人为己任的刘复之遭遇了让他难以置信的逼供信。
当时锄奸部一科长、刘复之的一位同事被怀疑有问题,遭到众人逼供,刘在对同事的批斗中表现活跃。这位科长最终不堪压力选择在一个傍晚向心脏开枪自杀。在草草埋葬了同事的遗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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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