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0905)】创业、创新与法治

一些商人和企业家奉“在商言商”为圭臬。如果解释为在守法前提下,按商业逻辑去搞商业去挣钱,那没有什么错;但如果解释为我只关心能否挣到钱,不关心市场环境与法治环境的好坏,那就大谬不然。没有法治保障,企业如何去创新如何做大?在商言商应该是远离权力,助力法治。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王颖

《经济观察报》 2013年8月30日 周其仁

(原文摘编)法治是除非明确违背了依立法程序公开制定的法律,否则任何人都不应受惩罚,或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否则怎么鼓励创业、创新?

故事一:怎样发展快递?

商业活动频繁,特别是人们的时间开始变贵,产生了商业文书、样品的快递需求。民间出现了“小红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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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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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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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关键是司法不独立,好还是坏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民众根本没有发言权。政府是法治的最大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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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法治,说得多好。它已经随着秦朝灭亡,随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被埋葬了,一直到现在中国都没有建立起法治的精神和制度。 一个企业家的钢铁梦,与这个国家的“中国梦”相冲突时,就是你要入狱,期待更多开放,更多法治,更多人权,更少的政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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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我的冤案比《恐怖的法官》更邪恶! 全国人大规定法院不公开裁判文书的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本案所涉及的药物专利和药品说明书都是向社会公开的。它既不是国家秘密,也不是商业秘密,更不是个人隐私。 再如以前“伟哥”专利案的判决书为什么能在网上公开? 现在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想掩盖“歪理邪说”的罪恶之人,才不希望公开判决书!因为我所遭遇到的冤案,其性质比《恐怖的法官(德国穆勒著)》更邪恶。并有包括德国公证人与科隆州法院签发的、掩盖真相的等等证据为凭! 北京一中院至今仍拒绝在网上公开判决书,这不是在出卖人民、出卖国家是什么? 故请一切主持公平正义者(包括党员、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都来敦促北京一中院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开其第7483号涉外知识产权判决书。进而为民众伸张公平正义,拜托! 张毅,回族,五十二岁。由于受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枉法审判和德国科隆州法院出具的伪证等迫害。2009年从95900部队医院退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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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这就说很多企业家愿意创业而不愿意守业的主要原因之一:创业的时候政府会给予很多的优惠,用地、税收、用工等等,而到了守业的时候,优惠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的陷阱,走在上面是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就剩光棍一条。所以很多的人把企业做到一定程度后就转手卖掉,收回资金后继续创业或者转行。给企业家,尤其是民营企业家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社会才能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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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9

株州太子奶更离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