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莫忘了“法治”

重庆市江北区召开人大常委会,请百名群众代表同步监督评价政府工作报告。在该区,新任命职能部门一把手,也需要经群众“面试”。此法受到诸多好评,但我不敢苟同。让群众直接参与审议事项,置人民代表、合法程序于何地位?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重庆市江北区召开人大常委会,请百名群众代表同步监督评价政府工作报告。在该区,新任命职能部门一把手,也需要经群众“面试”。此法受到诸多好评,但我不敢苟同。

各级人大常委会开会程序与参会人员,法律有明确规定。让群众直接参与审议事项,置人民代表、合法程序于何地位?让群众面试“一把手”,也是在规定程序里“加塞”。有关干部任免,中央文件多着呢。这即兴的群众参与,日后会不会是一个转嫁责任的理由?

程序和机制有问题,要立足于修复。热衷于顶层与底层“对接”,在法定程序中任意“添加”,很多公共资源要么是废物,要么遭废弃。走群众路线,不一定非要改变系统性规则。别忘了,现代政治文明既要尊重民意,也要信仰法律。

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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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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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9

说的好!何为民意?法律才是最大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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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现在的问题是谁能代表民意,网民就能代表民意?进步的国家必须依靠法治,平等的法治,民意可以表达,但不能左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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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大体的民意就是有人民来决定.世上没有完美包括所谓的法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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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2

群众“面试”违反了哪一条法律?在法律的框架下扩大民主何罪之有?是谁在害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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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9

有那位代表是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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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0

居民楼下马路市场就是典型的以迎合部分民意的方便 需求而损坏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城管一开放市场,小贩大声叫卖声也合理了,小贩车堵路口影响交通也合理了,小贩垃圾乱扔也合理了,市场每天噪声侵扰居民正常休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也合理了。。。。。破坏环境,制造噪音,堵塞交通,占道经营,这些全是违法了,但却被城管部门所谓的有的审批权一切都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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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我的冤案比《恐怖的法官》更邪恶! 全国人大规定法院不公开裁判文书的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本案所涉及的药物专利和药品说明书都是向社会公开的。它既不是国家秘密,也不是商业秘密,更不是个人隐私。 再如以前“伟哥”专利案的判决书为什么能在网上公开? 现在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想掩盖“歪理邪说”的罪恶之人,才不希望公开判决书!因为我所遭遇到的冤案,其性质比《恐怖的法官(德国穆勒著)》更邪恶。并有包括德国公证人与科隆州法院签发的、掩盖真相的等等证据为凭! 北京一中院至今仍拒绝在网上公开判决书,这不是在出卖人民、出卖国家是什么? 故请一切主持公平正义者(包括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们),都来敦促北京一中院在中国法院网上公开其第7483号涉外知识产权判决书。进而为民众伸张公平正义,拜托! 张毅,回族,五十二岁。由于受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枉法审判和德国科隆州法院出具的伪证等迫害。2009年从95900部队医院退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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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4

虽然有点道理,但人民代表不一定能代表全体人民,合法程序是必要的,但目的就是服务人民,如果好,改掉死规矩又何妨,完善法律本就是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