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庭审推动司法公开

济南市中级法院最大的审判庭仅能容纳一百余人,但是该院通过一百五十多条微博、近16万字的图文,“直播”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数亿人得以“围观”庭审实况。法庭主持庭审直播,好处是,避免可能干扰庭审的问题,信息发布准确、全面。缺点也很明显:直播的案件公众未必关注,公众关注的案件可能不会直播。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杨宝宝 藏瑾

2013年3月13日,浙江温岭电视直播了一起特大制售“病死猪”案的审理,但是中国老百姓最爱看的贪官案基本不会直播。 (CFP/图)

法庭主持庭审直播,好处是,避免可能干扰庭审的问题,信息发布准确、全面。缺点也很明显:直播的案件公众未必关注,公众关注的案件可能不会直播。

中国的庭审直播走在世界前头,但司法公开仍处于起步阶段。微博所积蓄的巨大能量,将会促使中国司法公开的推进。

济南市中级法院最大的审判庭仅能容纳一百余人,但是该院通过一百五十多条微博、近16万字的图文,“直播”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数亿人得以“围观”庭审实况。

法院庭审是否允许录播甚至直播,在不同国家(地区)的做法差异甚大,但总体趋势是有限度地逐渐放开。

法官不欢迎摄像机

先不说直播,围绕摄像机能否进入法庭,在英国和美国,已经争吵了几十年。

英国在1925年就立法禁止电视录播法院的诉讼过程,否则就会招致藐视法庭罪的指控。这是一项在司法实践中一直严格遵守的禁令,对于任何案件都不例外。只有在案件审判后,传媒才可以通过“重新改编的戏剧”的形式重现庭审过程。

破冰出现在1992年,苏格兰法院率先确立了庭审录音录像的“基本指导规则”。首先,庭审录音录像仅适用于上诉法院中,一审程序中不允许录音录像。在英美法国家,上诉法院一般只对法律争议进行审理,第一审法院因为要审查事实问题,更担心陪审团受到庭外因素的影响。其次,庭审录音录像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只有在不会对司法正常的管理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时方可被采用。

二十多年过去,对庭审录音录像的限制仍十分严格。2012年4月,在苏格兰爱丁堡高等法院审理的大卫·戈洛伊(David Gilroy)案件中,法官允许摄像并在电视节目中播出,但拍摄的阶段仅限于宣判过程,镜头只能面对法官、书记员和法庭司务,该段摄像在播出之前还经过了法院的严格审查。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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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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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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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1

人家不做,所以我們也不能做? 人家不敢做的壞事我們都做了不少,好事就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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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1

不过时代在变。美国也曾发布“司法缄口令”预先限制媒体的合法性(1966年“内布拉斯州新闻协会案”),但在10年后即废止(1966年的“谢泼德诉马克思威尔案”)。从历史来看,新闻自由与独立审判两大价值之间的冲突,最终都是前者胜出。 请恕我愚钝,两个1966件,中间还有一个10件后,它们是什么逻辑关系呢!看完这个我有点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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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1

微博?谁知道有没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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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1

虚伪,现场直播才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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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0

庭审也会更加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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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30

希望不要有选择性地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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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直播的案件公众未必关注,公众关注的案件可能不会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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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今已70岁,需要有个安静休息环境。我住在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聚丰园路188弄9楼,现在每天清晨5点半及每天晚上18:30开始,在对面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有一群高音喇叭进行跳舞的人员,声音开得震天响,而且都是劲爆舞曲,我们居民楼的楼板都随着超重低音鼓声震动不止,一直要跳到夜间21点多,我根本无法休息。每当我是头痛欲裂坐卧不安只有去有相部门投诉。近日我又发病去医院看病挂盐水,真的是实在受不了每晚窗外的音乐舞曲声,为了这事,我多次拨打了110及12319。前几日,我还强撑着下楼去劝阻正在跳舞的五六十个中年男女,但是跳舞者凭借人多,竟向我恶言相向,还发生料肢体冲突。每晚我都被音乐声吵得无得安宁,只能流着泪望着路灯发呆。上海小区夜间健身扰民是不是声音超45分贝,跳舞的不知道,居委会不懂,警察也不懂。环保局说这事归警察管,警察说这事可以找街道综合治理科协调,警察也说实在解决不了我们可以请律师上法院。只是我也没请律师的钱,再说上了法院还不知道结果又会是怎么样。领导们,我只想能有个安静的环境,我们晚上能够早点休息的家,这个要求过分吗? 3月1日,上海终于有立法不能在广场上用大功率音响进行跳舞,但可惜的是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跳舞声依旧,没有一个执能部门前去劝阻。 这段时间由于天天被音乐吵得无法休息,白天我一人去社区医院挂盐水然后找有关部门哭诉,晚上我就躲在房间里听着窗外传来的强劲的音乐舞曲声掩面流泪。我不愿再打110,本应是110的本职工作,但110民警到场警灯闪闪就走过场,敷衍了事,根本不管高音喇叭跳舞者,让聚丰园路附近老百姓惨遭殃。说实话现在我享享清福的希望成了奢望,我恳请有相部门切实行动起来,还聚丰园路居民一个清静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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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分享的日志:天理何在呀!难道真的要逼我们变成刁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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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此次事故,为全球首例驻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身亡案例,且由于泰国皇室的关注和泰国当地媒体的报道而在海外造成一定影响。而事发至今,两名志愿者老师的真实姓名、详细情况、善后结果均未曾见诸国内媒体,早期国内媒体的误报也未及更正。这一「冷处理」不仅不为遇难者家属所理解,更有损于中泰两国之间的友好交流,是弃家属之望,弃友邦之情的短视之举。 7月29日,超度仪式在吉拉达学校(即皇宫内)举行,苏海歌家属七人从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抵达曼谷,参加仪式。由于苏、毛二人为情侣,两人的悼念超度仪式一并进行,但是毛彦婷家属却因等待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及文学院书记等领导办理因公护照而延误行程,从山东临沂市沂南县出发,随广西师范大学领导取道广西南宁,直至仪式举办之后的第二天才抵达曼谷。   7月29日到8月3日,家属在汉办驻泰代表处的陪同协助下开始办理善后事宜。并于7月31日在毛彦婷老师派驻的泰国易三仓大学商学院举办了追悼仪式。而与此同时,在补偿标准上,家属与相关部门发生了分歧。   苏海歌来自农村家庭,为家中唯一儿子,是其父母后半生唯一支柱。而毛彦婷父亲为下岗工人,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双方家属历经艰辛将孩子养育成才,而今痛失子女,日后生活面临着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困境。为此,双方家属请求汉办及广西师范大学提供20万元的人道补偿,而财力雄厚的两大机构仅承诺提供一万元的补助,双方陷入僵持。 一个外国的公主,能为两个孩子举办追悼会,而做为在校生的母校--广西师范大学,不仅在会议桌上质问家属,也从没对家属进行过任何的慰问,也没有打算为两个孩子开追悼会,告慰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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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2013年7月23日凌晨,一辆由泰国东北部「黎逸府」驶向曼谷的双层大巴在泰国中部「北标府」与一辆重型卡车迎面相撞,造成十九人死亡(此事件在国内媒体的初期简讯中几乎全部报错)。由广西师范大学派出,隶属于国家汉办的两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苏海歌、毛彦婷在事故中不幸身亡。 几经磋商,汉办、广西师大、广西自治区教委等三大机构勉强同意,以「募捐」的形式向每一位老师的家属分别提供5万元,并以此作为继续协助家属办理余下事宜的先决条件。在此压力下,双方家属被迫接受,两位老师的遗体在当地时间8月3日下午于曼谷火化。 根据保险条款,苏海歌和毛彦婷的家属分别获得中泰两国相关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共计68万元人民币左右(分别)。而双方家属对于汉办和广西师范大学始终不肯承担任何附带义务的强硬态度耿耿于怀,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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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这种选择性公开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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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9

高一飞教授也被指定为从理论上研究和总结重庆打黑的专家,曾出版专著《有组织犯罪问题专论》。他认为,北京、上海、广州没有黑社会吗?也有,但其他地方没有重庆“积累的问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