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助病妻“沉江”被判有期徒刑4年
日前,武汉七旬老人汪某因帮助病妻沉水自杀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对社会不再产生危害,加之身体残疾不宜收监,法院允许监外执行刑期。
年过七旬的汪老伯因帮助妻子沉水自杀,日前被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引发了社会关注。
据新华网8月21日报道,70岁汪卫国(化名)与67岁叶爱珍(化名)是武汉汉南区纱帽街一对老夫妻。今年3月,叶爱珍被查出乙状结肠癌晚期。随后,因病情恶化,叶爱珍痛不欲生终日寝食不安。由于3个儿子外出务工,汪卫国将老伴接回家,担起了照料她的担子。但汪卫国自己身体状况并不好,股骨头坏死,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落下3级伤残。
4月14日,汪卫国在不堪病痛的叶爱珍的要求下把叶爱珍送到长江边的码头并将其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刘之耘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