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禁止因闹访影响案件裁定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意见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中央政法委主办的“中国长安网”8月11日消息,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政法委在意见中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并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侦查机关移交案件时,应当移交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全部证据。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批准或决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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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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