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争议】法官嫖娼,该不该受谴责?

有人认为,法官也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他们下班之后去娱乐场所消费,不很正常么?排除了公款消费和司法腐败,顶多是一个私德问题吧。也有人认为,如果法官的品行不端正,如何能断别人的是非曲直呢?即使有一天性交易合法了,法官也不能去嫖娼,法官的特殊职业就决定了远高于一般人的道德标准。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金幼文

视频截图:央视报道上海法官招嫖的新闻。 (央视/图)

2013年8月1日,有网友举报上海五名法官6月9日在浦东新区衡山度假夜总会娱乐,并上传视频。8月2日傍晚,上海市高级法院官方腾讯微博正式回应称,“昨天,有网民发帖称经查,帖中所指陈雪明现为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长,赵明华现为副庭长。对此,上海高院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随后,确认身份的四名法官被停职。法官出入风月场所该受谴责吗?

正方:法官也是人,有七情六欲的人,也享有隐私权。他们在下班之后,去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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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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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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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6

法官嫖娼非常普遍,成都市金牛区法官陈跃峰林力周峰,成都市法官李翼东李戈军嫖娼和聚众淫乱,仅仅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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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法官知道嫖娼是犯法,这是知法犯法。不仅是道德谴责,更应党纪法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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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这难道不是知法犯法吗? 既违法又对不起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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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0

说得TM 太对了。不要低估这些人的智商,你以为他们不知道自己这样是不对的。已经这样了,大家都这样,别人也知道你这样,在下台之前不捞足一点,傻啊。

2013-08-18

法官应该有至高无上的公信力和职业荣誉感是吧?可我亲身经历过不少官司,知道许多法官受贿,只是金额大小不同而已。 问题是法官一旦根据受贿金额和律师关系以及上级指令判案,结果多半是“糊涂官盼糊涂案”,最终结果是,赢家输家都看不起法官,他们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到了这个地步,可以说法官还活着,但是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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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4

首先法官知道嫖娼是犯法,这是知法犯法。其次他自己都做同样的事,凭什么去定别人嫖娼是犯罪。这是给自己特权吗?最后,法是规范是榜样,不高于别人怎么让别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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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0

你们难道不想知道谁在拿你们当枪使吗 天啊 现在别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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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执法者犯法,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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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我想能以这个为题让公众来辩论,说明出这个题的人脑子里是由人权民主思想的,是寻求社会进步以及发展的。我的看法是,这个题提出来让公众辩论是对的,这是对道德和法律的责问?我们应该好好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了!官员到底该不该被谴责要看出发点从哪里考虑,如果从人性的角度出发考虑这个问题,那我们就不应该去谴责官员,如果从现行法律和道德角度我们是应该谴责官员嫖娼的!人性的角度考虑问题我认为是比较合乎规律的,如果只从制度方面和社会规则方面考虑问题,那我们的思维是被禁锢住的,说明我们国家的发展有问题,思想开放与否决定着社会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所以不能仅仅把它看成是一个问题,应该把它看成是一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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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请问“第一争议”编辑,法官是超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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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这是人问的问题吗?狗的智力才问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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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保护隐私权,不是保护你违法违规违纪而不予曝光不予揭发,你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贪脏枉法害人之事而打着着保护隐私权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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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别开玩笑了!什么叫顶多私德问题?我们国家可是卖淫嫖娼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是又想刑不上官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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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法官应该有至高无上的公信力和职业荣誉感是吧?可我亲身经历过不少官司,知道许多法官受贿,只是金额大小不同而已。 问题是法官一旦根据受贿金额和律师关系以及上级指令判案,结果多半是“糊涂官盼糊涂案”,最终结果是,赢家输家都看不起法官,他们自己也看不起自己。 到了这个地步,可以说法官还活着,但是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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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现在的陪审员纯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对贪腐只能起到默认和帮凶的作用!

2013-08-17

"把目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升级为普通法系的陪审团",这不是跟法官嫖娼一样嘛,没有正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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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法官嫖娼成瘾必有雄厚资金支持。资金从哪来?必然来自于制造冤假错案后的贪污受贿!上海四名法官的经历已经证明。这样法官嫖娼与司法腐败就有了必然联系!请搜索关键词“旅顺房产交易所王所长”看另类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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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8

卖淫合法化有三大好处:1拉动gdp创造就业机会。2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富人消费。3减少公安工作量,杜绝灰色收入。最大的好处法官嫖娼不违法,提高法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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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法官嫖娼,说明我们的法官权力太大了,而且不按法办事,才有人通过不法手段来收买他。要严惩,但是更要从制度上解决。现在是法官还没有严惩,已经说要给曝光此事的人安上“假冒法院工作人员”的罪名予以“法律惩处”,可见这些人对于曝光他们的嫖娼行为有多么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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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把目前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升级为普通法系的陪审团",这不是跟法官嫖娼一样嘛,没有正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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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7

竟然说:法官嫖娼,该不该受谴责? 我说:嫖娼本身就是一项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吧,要不然,怎么警察会有定期的“扫黄行动”呢? 有这种争议,无非是身为司法人员,既然公然嫖娼,无疑是加深了百姓对党对国家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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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6

这样的人能做到司法公正,我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