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记】十日谈
7月21日,吴虹飞在新浪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等言论,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这是她记录下的从被拘留开始到回家的十天经历。
责任编辑:朱又可 实习生 龙健 葛佳男
在看守所里,我和二十个女人住在一起。我了解部分的她们,我和她们偷偷地聊天,我知道了不少故事。我给她们讲无厘头的笑话,她们喜欢,我给她们唱歌,她们也喜欢。
7月22日 刑事拘留
我听到门外有人敲门。
7月22日上午11点,正在读曼德尔斯塔姆的诗。
偌大北京城,和我往来较多的只有一个女孩。她是个建筑师,我们经常讨论胡兰成,或者汪精卫,这些死人的故事和文章,偶尔去电影院看昆汀的《被解救的姜戈》,并且饕餮一餐。我们打算以后一起去韩国做拉皮,老了住在同一个养老院。但今天我没有约她。要不就是楼下的体型剽悍,嗓门也剽悍的大哥,过来抱怨水龙头漏水。前几天,我修了两次,花了50。短期内他不会出现了。所以我没怎么理会。
王晓燕!王晓燕!还在敲门。
我走出房门,冲着铁门说,王晓燕搬走了。
我们是快递。
我耐心地说,她搬走了。
你开下门。
网上说了,不能给快递开门。万一你进来杀人呢?
嗬!你还挺有警惕性!快开门!我们是警察。
我忍不住笑起来,快递同志,您可真逗!
隔着铁门,他们向我晃了下证件。来者是两个穿便装的男人,三十上下,屋子很小,于是就满了。其中一个,说,让我看看你的电脑。电脑有什么可看的?电脑也正好是开着的,他便绕过桌子来看我的新浪微博。
屋里可有炸药?
我觉得甚为荒唐,却也老实回答:没有。
有没有想制造炸药?
我笑起来,真没有想。您看我像做炸药的人吗?我从小到大没放过一个小鞭炮。
又有人敲门了,五六个便衣涌进来。他们实在进不了屋,只能待在狭窄的过道里,没有灯。
警察在我屋待了两个小时,下午1点,他们决定带我去大屯路派出所就近录笔录。
我在包里放了一本科幻小说《再会,谢谢所有的鱼》,生怕到那里无聊。
指控材料已经准备好。主要是昨天发的两条微博。
“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个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但我敢肯定建委里的人都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一个完全无节操的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被炸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
还转发了其他人的一条微博,并评论:如果有人判他的刑,我就制造炸药。我知道1,4,6-三硝基甲苯,我学过高中化学。
他们只就“炸居委会”和“炸建委”这几个字眼进行审讯,主要是认为我发布了虚假恐怖信息。
警察:你喜欢摇滚?我看过1994年的红磡演唱会,我最喜欢的何勇的父亲何玉生,弹着三弦倍儿有范儿。
我高兴地说,您眼力真好!何勇是我好朋友,我马上把他叫来请你吃饭!
警察:别,可别。何勇烧过屋子吧,窦唯烧过车吧?你们这些搞摇滚的啊……
笔录打出来,警察让我签字,我也就签了。之后两个刑警跑出去请示领导们。
一个负责看着我的新警察看着笔录,笑起来,说这“1,4,6-三硝基甲苯”是一个错误的分子式,这构不成苯环的。
我高兴地说,这本来就是我编造的化合物,本来这句话也是一个玩笑,警察中只有你看出来了。
当晚的8点,我饿得不行了,两名刑警回来告诉我:你被刑拘了。
实际上,我并不知道刑拘是什么意思。我以为就是无关痛痒的拘留,进局子待个几天就出来。
鉴于高晓松在拘押期间,还试着翻译马尔克斯的新小说,我很羡慕地问警察,自己是否在羁押期间,也能读书。警察说,可以的。
我说,只要能读书,我去哪里都无所谓。正好想找个时机,好好重读《圣经》。想到这里,心情不算太坏。我坚持回家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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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Ash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