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因言获罪的法律边界

今天的互联网和自媒体高度发达,不满言论所在多有,因言获罪者也屡见不鲜,公众有理由超越吴虹飞的个案去追问,到底讲哪些话会涉嫌犯罪?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究竟在哪里?法律人需要为此提供一个客观明确的标准。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赵良美

不少人出于经验,认为吴虹飞的言行纯属泄愤,但并不知道泄愤的行为也可能触法。自媒体的兴起,呼唤法律更加明确言论自由的边界。 (CFP/图)

今天的互联网和自媒体高度发达,不满言论所在多有,因言获罪者也屡见不鲜,公众有理由超越吴虹飞的个案去追问,到底讲哪些话会涉嫌犯罪?言论自由的刑法边界究竟在哪里?法律人需要为此提供一个客观明确的标准。

据报道,吴虹飞女士因表达“我想炸建委”被拘一案,涉嫌的罪名是编造恐怖信息罪。这个罪规定在刑法第291条第2款中,“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吴虹飞是否犯罪的各种辩论中,有些问题需要澄清。(编者注:据律师消息,吴虹飞被决定行政拘留十天,罚款500元,8月2日上午10点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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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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