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造就了唐慧

唐慧让当地既恨更怕,奇特的情形出现:镇长求唐慧回去,书记又带着唐慧上访。唐慧进京,永州公安为“稳定大局”,处理“渎职”警察。唐慧“发现了信访的漏洞,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永州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说,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成了“相信上访”。

责任编辑:曹筠武 苏永通 实习生 郭琛 周洋馨

唐慧案引发社会极大关注。但媒体、公众、司法机关和刑诉法专业人士,对于唐慧案是否意味着司法公正得到维护,判断并不一致。 (侯少卿/图)

唐慧让当地既恨更怕,奇特的情形出现:镇长求唐慧回去,书记又带着唐慧上访。

唐慧进京,永州公安为“稳定大局”,处理“渎职”警察。唐慧“发现了信访的漏洞,抓住了有关部门的七寸”。

永州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说,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成了“相信上访”。

“我们要向唐慧学习,”2013年7月中旬,永州市富家桥镇粟山里三组村民秦军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我们7户人家打算轮流去上访。”

秦军是“乐乐被强迫卖淫”案中首犯秦星的哥哥。7户人家指的是该案中7名被告人的亲属。他们认为“判重了”,并打算通过上访“申冤”。

而他们声称要“学习”的唐慧,正是不断上访要求将7名被告人全部判处死刑的人。

永州政法系统内部人士说,唐慧案给永州人带来的最大启示,成了“相信上访”。

在请示有关方面后,永州市公安局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我们其实很想说话,但省政法委的调查结论没出来,我们不方便讲。”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毛先奇说。

南方周末记者日前就唐慧事件联系湖南省委政法委采访,同样被对方婉拒。

2012年8月,在唐慧被劳教的消息引发全社会关注后,媒体又曝出乐乐案中警察包庇被告人等消息。湖南省政法委为此成立调查组,分成5个小组,分别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秦星与警界关系等5个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并称一有结果,将向媒体和社会公布。

将近一年过去,调查结果仍未公布。

永州当地一位律师对此不解:“比如秦星是不是假立功的问题,事情并不复杂,是的话就要认定,不是的话就处理人,为什么不公开呢?”

南方周末记者从一名知情人士处得知,湖南省政法委的调查结果早已出来,但出于种种考虑,一直不予公布。

上访“属地管理”原则下的富家桥镇

对于唐慧的上访“成绩”,秦军在一份上访材料中将之归功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据媒体报道,唐慧6年间进京上访23次,省城上访百余次。唐慧的案子既不发生在富家桥镇,也不牵扯镇政府,但是由于上访“属地管理”原则,富家桥镇不得不对唐慧的上访负责。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在富家桥镇,有很多干部曾经接访过唐慧。背地里,有人对她无可奈何;表面上,却又恭敬有加,生怕她不高兴了又去上访。每逢节日,唐慧总能收到镇干部们发给她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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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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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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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不会偏袒一方,也不会放任犯罪行为!支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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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这女人得理不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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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3

现在,我认为法律就是强者手里的工具,弱者头上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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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请不要人云亦云 要有自己的主观判断 无论这篇文章写了怎么摸黑唐慧的事情 但是也改变不了那些人渣做下的天理难容的丑恶事实!!!!!!!!

2013-08-19

三观尽毁,上访者无所不用其极,真相如何,天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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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如果都知道是谁肯定要抓起来 你以为呢 如果你家的幼女给QJ了是不是你也能这样淡定的说呢 水军同志为几个钱出卖自己的良知 你妈妈知道吗?

2014-06-16

那还有100多人也奸淫幼女了,要不要全都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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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说的真好 顶你

2014-06-14

对一件事情一个人的认知必定是从很多方面来考察的,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持相同的观点,如果只是带了强烈的个人色彩,或者片面的看问题,那么应当会有很多不足之处,又哪来的“理直气壮”呢?有赞同的声音,就会有人反对;有压迫,也会有反抗,只不过上述受害人家属把这件事情推到了一个极端的地步了,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犯罪嫌疑人的卑劣,某些官员的曲意逢迎,受害人家属的依依不饶,更多的是旁观者的想法。所以既然有了言论自由的权力,我们需要的是思考,给出相对公正的评判,至少不是主观臆测,不是出口伤人。如果你要否定或者赞同,请晓之以理,“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这样随便骂人不觉得很没意义吗?我仅以个人的想法评论一下,本案中唐慧绞尽脑汁想获得一个“使她满意”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几乎一直在用自己的尊严,甚至生命在“威吓”有关官员——从不断“跪”还有那一句“死给你们看”中可以看出,当然,或许也只有这样才能引起社会及有关机关的关注。事实证明这的确很有效。不可否认的是,判定结果不仅成为了一个让唐慧苦苦追求的答复,也可能是众多旁观者的等待,严惩不贷,还能对一些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然而我们想到的应该远远不止于此。所谓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的可以像这样甚至因为个人的意志,上升到社会的意志,乃至国家的意志而最终不得不放下姿态或者扭转态度吗?这是许多人要思考的或者已经在思考的了。所以说,一切真理都是有条件的,在彼时成立,此时不一定成立,以后也可能改变,于是真理成了谬误。如果我们还仅仅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也是走不远的。真理也是从不断积累实践而来,同样的,成就出的大错误也是因为将小的纰漏积少成多。如果那些疏忽过失尽量避免改正,又怎么会导致恶果呢?换句话说,也正是从此案中,我们看到了法律或者人性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更应当提升自己的品行素质,严于律己,时刻反思叩问自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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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

你也是个悲剧 看你这样说我就知道你碰见这样的事情 肯定就是妥协 然后让犯罪的那帮人渣继续逍遥法外 然后一个人躲在角落自怨自艾 你有没有想过 一个这么清楚的案子 还要从06年审判到现在 如果不是她那么执着的话 恐怕那些败类也不会受到惩罚吧 你不要以为看了一篇自以为知道黑幕的文章就在那说这说那的 希望你可以从受害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要搞的自己有多伟大 还要反思社会什么的 我只知道如果不是有唐慧的执着恐怕你们也不会知道这件事情吧 也不会在这装B一样的感叹着!

2014-06-13

人都有所执着,为了心中的执念,付出一切。但当一个人走向极端时,往往变得可怕;当他将这种极端奉为人生信条时,就会变得恐怖。对于社会而言,一个人最恐怖之处不在于其对制度的扰乱与破坏,而是在扰乱与破坏后,不找新的出路,反而树立起了一种榜样,让混乱更混乱,无序更无序。诚然,乐乐是个悲剧,唐慧更是个悲剧,而这个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扩大的。中国的法治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唐慧者又何止区区,生于此时此地,既是个人之悲剧,也是时代之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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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你是水军吧

2014-06-17

为什么人们不相信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因为每个人的公平是不一样的,比如唐慧认为把几个被告全判死刑,那几个她看不惯的公安全撤职判刑,自己再获得一笔赔偿,反正她要求什么就是什么,这就是公平和正义。可是那几个被告呢,他们就不是人,就没有权利了吗?让他们遭受不应该的重刑就是公平正义?要这样的话,以后刑法就一条刑罚------凡是违背就死刑。这不就得了---但是当刑罚降临到你头上的时候,让你死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想法呢----不要告诉我你或是你的亲戚朋友永远不会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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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那么你算什么呢 你还有一点良心么 你家的11岁女孩子 给QJ 卖淫 一辈子就这么毁了你还能这么淡定? 真是可笑 站着说话不腰疼 看了一点只以为自己知道的黑幕就在那唧唧歪歪你能从受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不装B你会死啊 你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 SB

2014-07-05

看了这篇文章,感觉中国百姓都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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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水军真多 明显就是被告的水军 还有找来的枪手写的文章吧 对于这样子的事 我只会说 呵呵 你们再怎么写也改变不了你们做的丑恶的事实 没有判你们全部死刑 真是可惜 你们这些社会的败类 畜生都比你们强一万倍 我看着都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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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崖山之后五中华,此文之后无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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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5

跳楼,绝食,不是求同情,而是威胁。何其搞笑,何其悲哀。

2014-06-17

下跪已不是可怜要求同情了,而是一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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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5

看了这篇文章,感觉中国百姓都是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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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9

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涉及对立的两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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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8

一看你就是人一个卵一条!

2014-06-13

为什么不教育好孩子??这就尽到了做母亲的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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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为什么人们不相信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因为每个人的公平是不一样的,比如唐慧认为把几个被告全判死刑,那几个她看不惯的公安全撤职判刑,自己再获得一笔赔偿,反正她要求什么就是什么,这就是公平和正义。可是那几个被告呢,他们就不是人,就没有权利了吗?让他们遭受不应该的重刑就是公平正义?要这样的话,以后刑法就一条刑罚------凡是违背就死刑。这不就得了---但是当刑罚降临到你头上的时候,让你死的时候,你会有什么想法呢----不要告诉我你或是你的亲戚朋友永远不会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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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下跪已不是可怜要求同情了,而是一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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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保护未成年人 就是这么保护的吗?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毒手真是死个一万次也不能赎罪!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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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7

大家的评论太过激烈,我不知道是否都是正在上着大学的愤青,个人感觉这篇报道还算态度比较中立,并没有明确的偏袒哪一方,基本都是在阐述事件几乎很少表述观点。个人认为这篇报道的讨论可以归结为两个方向,一是民众言论是否可以凌驾到法律之上,上访这种方式是否可以干预刑法的量刑。个人认为如果案件中确实存在冤情,被直属机关乃至上级政府通过施压而妨碍了司法公正,是要通过上访的方式揭露黑暗的。但通过上访来主导民众言论,自己充当法官来擅自定刑是不妥当的。或许在符合法律的范围内对原判申请重审更加妥帖一些。;二是唐慧的上访方式是否妥当,之前的评论之所以充满火药味大多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达成共识。个人是对唐慧的方式表示理解的,毕竟在现有的国情下通过正常渠道是很难得到重视的,即便是在制度相对健全的西方也未必一定如愿。我想一位绝望的母亲通过这种方式来寻求公正当属情理之中,但因此而对案件调查所造成的阻碍责任却不得不负。 至于事件中的真相如何,孰是孰非实在没有必要在个人的猜测下进行言语的互相抨击,说到底大家都没有亲临实地的进行过考证,我倒宁愿相信亲自做了采访的记者也不愿去看那些被个人感情所主导的言论。在群体舆论面前,还请各自保持冷静以免被他人的言论所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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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那还有100多人也奸淫幼女了,要不要全都抓起来?

2013-08-22

我再一次骂这两名冥灭人性的记者和换了马甲的网名,对于唐慧的真理不再列述,查查 宪法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