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部分将免征两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25日发布文件,提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从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但有企业主表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范围“还是有点小”。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表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提出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
《意见》明确,对于集合债券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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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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