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虐待亲生女“恶父”获刑1年6个月
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7月23日消息称,当地“恶父”杨世海伤害亲生女一案,该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后,以杨世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近年来,各种耸人听闻的父母虐待孩子事件时有发生,有法官建议,可借鉴国外的做法,探索建立我国的防止虐童“强制报告”制度。
“恶父”故意伤害被判1年零六个月
据人民网5月13日报道,贵州金沙县11岁的女童小丽(化名)受亲生父亲杨世海毒打、开水烫头、钳子夹手、针扎手指、跪锯齿等残酷虐待长达5年之久。当地派出所在接到相关报案后,刑拘了小丽的父亲,浑身是伤的小丽也被送进卫生院救治。
7月23日,据中新网援引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消息,“恶父”杨世海伤害亲生女一案,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开庭审理后,以杨世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庭审中,杨世海提出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因为文化程度低和环境影响所致,并提出被害人小丽有“不尽人意”的地方,称自己是教育方法不当。
对此,公诉人指出,杨世海作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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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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