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死缓判决已生效

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因其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除罗荫国外,茂名市还有超过200名官员涉及茂名市系列腐败案,其中立案查处61人。

资料图片:罗荫国。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图)

南方日报》7月24日报道,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日前经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罗荫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因其不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7月23日傍晚,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透露了有关消息,同时被宣判的还有罗荫国的妻子邹继芳,邹继芳被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财新网报道,2013年7月初,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荫国价值5000余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2000余万元人民币,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应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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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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