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终审胜诉

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

2012年8月2日,湖南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上访妈妈”唐慧作出劳教一年半的决定,8月10日,唐慧自白马龙劳教所被释放。图为2012年8月11日,踏上返乡车程的唐慧与媒体记者话别。 (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图)

综合人民网与@新华视点消息,7月15日上午,湖南省高法对唐慧诉湖南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被限制人身自由9天的赔偿金1641.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对于唐慧提出的书面道歉申请,没有法律条款予以支持,故法院予以驳回。

据@法制晚报消息,对于这个审判结果,“现在我很累了,下午就回永州,以后好好生活,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唐慧说。

唐慧的律师徐利平在微博上公开了判决书,湖南法院网也对此进行图文直播。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小碧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115)


回复

2014-06-12

法律对这些强迫卖淫,传销这类人的量刑是有点低,现在竟发展到名目张胆的大白天抢婴儿,这还得了。强迫幼女卖淫,岂能纵容,这样一来未成年人怎么样得到保护,才11岁的小女孩对社会又能懂得什么了。

回复

2013-08-18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驻京办杨纯保局长买凶、绑架、暴力、活埋、非法拘禁事实的控告 我叫蒋玉华,系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仁湾镇人,2005年9月因鼻塞入住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方为我进行三次违法、违规手术,并导致癌细胞扩散和转移,院方伪造住院病历,销毁第二、三次手术纪录。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事判决和(2006)永冷民一重字第328号],并多次向区、市、省、中央有关部室向省医学会提供假病历,本人不服湖南省湘医鉴[2007]11号违法鉴定结论,更不服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两次不公正的判决结果[(2006)永冷民一初字328号民门反映,2010年5月3日,我要丈夫陪我依法到北京上访 控告人:蒋玉华 电 话:13874628862 二0一0年五月十二日

回复

2013-08-18

湖南高院最黑暗 永州法院都一样 篡改案由有“良方” 徇私枉法乱判案 依法上访案中案 癌症病人遭活埋 案发正在驻京办 驻京干部杨纯宝 买凶暴力绑架案 黑色恐怖魏善庄 非法拘禁又一案 遍体鳞伤押回乡

回复

2013-08-18

湖南高院最黑暗 永州法院都一样 篡改案由有“良方” 徇私枉法乱判案 依法上访案中案 癌症病人遭活埋 案发正在驻京办 驻京干部杨纯宝 买凶暴力绑架案 黑色恐怖魏善庄 非法拘禁又一案 遍体鳞伤押回乡

回复

2013-08-08

说一点不同意见,在这篇文章陈述的情况下,我认为给予唐慧的劳教决定并没有违法,这一点可以从省高院“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永州市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动教养,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的结论中能看出来,在我看来这是省高院在灭火,搞司法维稳。高院是在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才做出上述判决的,也就是说高院认为唐慧劳教案“特殊”,而且高院只是认为劳教的处理方式不对,可并没有推翻劳教的决定。 但我坚持认为劳教法违宪,怎么能够不经法院、检察院批准就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呢?

回复

2013-08-08

说一点不同意见,在这篇文章陈述的前提下,我倾向于认为最初永州劳教委给予唐母的劳教决定是合法的(当然我不是很清楚劳教法是怎么规定的),这一点从省高院的判决能看出来“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永州市劳教委没有综合考虑唐慧及其家人的特殊情况,对唐慧实施了劳动教养,处理方式明显不当”,这句话说白了在我看来就是高院在灭火,怕这事情越闹越大,从唐母的特殊情况判定劳教的处理不当,难道是在承认法律在唐母面前是特殊的,况且就没有承认劳教的决定是错的,因为这在劳教法看来的确没有错。这难道是司法维稳吗? 但个人认为劳教违宪,所以这整个事情都是。。。哎,不经法院、检查院批准就限制你人身自由,这你能信?

回复

2013-08-02

坚持就是胜利,唐妈妈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值得国人骄傲和敬佩,同时也感谢新闻媒体的有力监督,使得事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解决,否则,事件不公开,当地政府还会用各种行政措施进行对百姓进行专政,并制造各种借口和理由,加之对方的各种人脉关系及社会背景,我想唐妈妈再有回天之术也难于上青天,社会需要公平正义,公权不能被恶意乱用,所以,请掌握公用权力的公朴们对人民、对社会负起一点责任,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不然,社会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回复

2013-07-31

践踏正义的成本真低

回复

2013-07-31

践踏正义的成本真低

回复

2013-07-20

这应该算中国法治的标志事件吧,经历了那么多曲折, 也算得到了正义吧,不过有人也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感谢你的勇敢和坚持!

回复

2013-07-19

应建议@敬一丹 和白岩松将@唐慧 参评明年的@感动中国 评选

回复

2013-07-19

@唐慧 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

回复

2013-07-18

受了这么多委屈,都是泪。家里没人没权星总是受委屈

回复

2013-07-18

v《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竟无部门执行! 既然有《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前去管理和执行?完全可以劝导该群跳舞者去其它附近没有居民楼的地方跳舞! 宝山区聚丰园路188弄小区对面的聚丰园路205号沃尔玛门口原本是一个比较清净的小马路。自去年夏天开始,一些人(主要是2队人马)每天清晨5点半及每天晚上18:30便聚集聚丰园路205号肯德基与麦当劳门前跳舞健身,高分贝的音响和喧闹声,打破了住宅小区晚间的宁静,孩子的学习和老人的休息都受到很大影响。目前,因跳舞问题引发了诸多矛盾,我们只得向你们求助,并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干预,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聚丰园路205号门前自出现跳舞健身情况后,就受到大部分居民的强烈反对。原先跳舞者人数仅30多人,现已发展到百余人晚间跳舞健身几乎没有中断过,孩子晚上无法安心温习功课,一些体弱多病的老年人也得不到正常休息。一些居民好言相劝跳舞者到别处健身,但是跳舞者凭借人多,竟向出面交涉的居民口出恶言,居民无奈向110求助,警察赶到现场也无济于事。 跳舞者根本不顾公共利益,直接将音响对着对面的聚丰园路188弄居民楼,居民向其指出,跳舞健身本无可非议,但不能以牺牲大部分居民的权益作为代价。 居委负责人为了缓解矛盾,居委干部曾想方设法为跳舞者寻找健身场地,临近居委会也同意出让室内场地来满足跳舞人群的健身需求,但依旧得不到这些跳舞者的理解,面对日益激化的矛盾,居委会除了劝导外已束手无策。目前,由于晚间跳舞已受到居民强烈抵制,习舞者由此态度更加强硬,播放舞曲的喇叭越开越高。一些居民担心,矛盾的不断激化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他们希望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来干预跳舞扰民事件。

回复

2013-07-18

中国的很多地方法院所作出的判决都让世人很难相信这是在法治社会。

回复

2013-07-18

你女儿11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像你说的这么的明辨是非。祈祷吧

2013-07-16

该评论已删除

回复

2013-07-18

中国不仅法治道路还长的很,而且岔路也多,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回复

2013-07-18

顶~~~~~说的真好。

2013-07-17

二审判唐慧胜诉,明白无误的说劳教委错了!错了,给你赔偿可以,因为那是国家的钱,全体纳税人的钱,和俺劳教委无关。可是你要俺劳教委道歉,还是书面道歉那就不一样了, 错了咋的,这不是俺的错,错也是这劳教制度的错,不关俺的事!这后面有猫腻呀,掩盖的事不能说呀!

jimeier
回复

jimeier

2013-07-18

如果这些地方官员代表政府的话,政府无耻 !

回复

2013-07-17

天%朝%有%……法…… 律…… 没…… 法……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