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强奸案受害人:无法忘记那个噩梦

7月11日,李某涉嫌强奸案被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发布声明称,看到李某的新聘律师发的声明,及其欲为李某做无罪辩护的表态,被害人杨女士“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并透露:杨女士在案发后,多次受到李某恐吓和威胁,极力阻止受害人将此事张扬出去。

备受关注的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强奸一案又有新进展。在7月10日李某的两位新律师发表声明后,及其欲为李某做无罪辩护的表态,7月11日,李某涉嫌强奸案被害人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律师发布声明称,看到李某律师发的声明后,杨女士“感到极其震惊、愤怒和悲哀”,并透露:杨女士在案发后,多次受到李某恐吓和威胁,极力阻止受害人将此事张扬出去。

7月11日,该案受害者杨女士在接受《法制晚报》的采访时证实,案发后曾多次受到李某的恐吓和威胁,对方极力阻止其将此事张扬出去。

杨女士称“甚至害怕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后来我想通了,鼓起勇气,选择去报案,我相信北京警方。”

对于2月初的记忆,杨女士一直不愿回想起,“有很多朋友关心我,但我还是选择低调生活。”杨女士没想到对方的一份律师声明又激起了千层浪,“铺天盖地的都是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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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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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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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5

即使一个李双江死了,人民不会悲痛的,因为他不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人民给了他荣誉感,他理应以身作则,不教父之过,自己的子女做出如此的惊人罪行,作为监护人本来就应该先去反思自己的监护责任,为这起造成社会极坏影响的事件向公众做出道歉,尽快负起应尽的责任来。这个律师也不知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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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公安110不作为,聚丰园路附近老百姓惨遭殃 我们居民多次拔打110,但110民警到场警灯闪闪就走过场,敷衍了事,根本不管高音喇叭跳舞者,让聚丰园路附近老百姓惨遭殃。附近老百姓要求110执法,而110不管,说到做不到,只会让人民群众更反感! 既然有《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前去管理和执行?完全可以劝导该群跳舞者去其它附近没有居民楼的地方跳舞! 宝山区聚丰园路188弄小区对面的聚丰园路205号沃尔玛门口原本是一个比较清净的小马路。自去年夏天开始,一些人(主要是2队人马)每天清晨5点半及每天晚上18:30便聚集聚丰园路205号肯德基与麦当劳门前跳舞健身,高分贝的音响和喧闹声,打破了住宅小区晚间的宁静,孩子的学习和老人的休息都受到很大影响。目前,因跳舞问题引发了诸多矛盾,我们只得向你们求助,并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干预,还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聚丰园路205号门前自出现跳舞健身情况后,就受到大部分居民的强烈反对。原先跳舞者人数仅30多人,现已发展到百余人晚间跳舞健身几乎没有中断过,孩子晚上无法安心温习功课,一些体弱多病的老年人也得不到正常休息。一些居民好言相劝跳舞者到别处健身,但是跳舞者凭借人多,竟向出面交涉的居民口出恶言,居民无奈向110求助,警察赶到现场也无济于事。 跳舞者根本不顾公共利益,直接将音响对着对面的聚丰园路188弄居民楼,居民向其指出,跳舞健身本无可非议,但不能以牺牲大部分居民的权益作为代价。 面对日益激化的矛盾,居委会除了劝导外已束手无策。目前,由于晚间跳舞已受到居民强烈抵制,习舞者由此态度更加强硬,播放舞曲的喇叭越开越高。一些居民担心,矛盾的不断激化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他们希望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共同来干预跳舞扰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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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再补上一句,家庭教育啊··父母要注意啊··溺爱只会被坑··

2013-07-18

说小了,这就是未成年人集体犯罪,每个地方都出现过这样的事件,说大了,这是斗争的产物·背后多少势力的角逐·有人的地方必有斗争,古语云:进水不犯河水,但一旦犯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政治还真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看了很多关于这事件的报到,哎,都流于表面,··洗洗睡吧·它闹他们的,我们生活我们的,最终会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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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说小了,这就是未成年人集体犯罪,每个地方都出现过这样的事件,说大了,这是斗争的产物·背后多少势力的角逐·有人的地方必有斗争,古语云:进水不犯河水,但一旦犯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政治还真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看了很多关于这事件的报到,哎,都流于表面,··洗洗睡吧·它闹他们的,我们生活我们的,最终会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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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8

南方周末也是怂货! 事实如此清晰,公道自在人心。 现在才敢发布有倾向性的新闻,真是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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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7

媒体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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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7

如果原本有罪的判李某无罪,整个社会还能相信自己生活在这个社会中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权力、利益已经控制了大部分人,我想问那些原本在学习法律时以彰显公义为自己理想的律师,现在你们的梦想还在吗?你还是当初的你吗?不要说是社会改变了你,只是因为你承受不起这种压力,一种惰性使你放弃了曾经的自己。如果被强奸的是你的女儿,你还会为其辩护吗?如果你是那个被强奸的,你是否会因为权力与利益的腐蚀而放弃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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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7

原本很简单的事情,一牵扯到权力,就不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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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再回西风: 关于这个概念,其实你所谓人民正义与我所谈的正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可谓我为本你为象。听上去好像极为怪异,但是事实即使如此,这种本,从最为广泛的人本出发,无法命名,只能以“正义”来言及。但是,说到,正义,我们应该始终记住,就是,是正义产生或者促使法的产生,并借以维护自己,所以法往往总是落后于那及时的特定的正义的,这是应该谨记的。 但是也应该明白法不溯即原则,这在多数情况下总是因为以往的法的滞后性产生了不公正的原因引起,法不溯即在一定范围内弥补了这种情况。但是也有以往的法的即时不合理性是需要更为广泛、崇高的存在——道德,来平衡,而此种情况正是适应现在的。 在法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就是站立在对某些人的不平等换来绝大多数人的平等与合理。比如,某人犯罪了,法律惩治他,但是法律因何而有种这种权力?不就是因为最广大的社会公正给予的吗?看不清这一点,那么法律存在的基础就被动摇了。 当然,为了维护法律的至高地位,其稳定性尤为重要,此类情况是应该尽量避免发生的,除非符合更广大的社会公正需要,又能有不可辩驳的理由为依托。 再者,对于法律而言其实是没有任何人是可以独立其外的,上至一国首脑,下至平民百姓,期颐寿者,襁褓孩提,皆不能例外。法律虽然保护未成年人,但是亦有其限度。否则必然导致未成年人无所忌惮,如果再有一个强势的后台,更是无法无天,如李天一这等,屡教不改之辈尤是如此。 法律只有限度,但从不宽容,还望我等父母时时引以为戒,教育后代谨记在心,而少年辈则应心怀天下,赤子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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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社会需要公平正义,公信力不容半点质疑,中国的律师说话不负任何责任,说与不说一个样,因为律师说话顺嘴跑火车,不外呼从中混出点知明度而已,将军之子犯了强奸加轮奸重罪,现在法制社会,我想全国哪级法院都不会冒天下大不违敢乱来,对此,全社会都在关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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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这个小李,听说是中国特色的歌唱家将军之子,还吵,进监狱反省下吧,算你倒霉,放在议论的浪尖,就当下我党大公无私、从严治党的典范吧,也算为我党做点贡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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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不论这货的爹和娘是谁,我应该始终相信,这货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这样好的家教,从小就没有学到什么好的东西,长成人又能如何?老天都不会帮这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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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北京警方和人民网的确涉嫌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无论这个当事人是多么的“罪大恶极”。就这一点来说,我同意你的看法。

2013-07-16

我说李某律师的言论更符合生活经验而不是简单的道德站位,一是我也年少过,知道这个年龄的男孩子的盲从和冲动,二是我也年长了几岁,进过几次酒吧KTV,大概接触过里面的陪酒陪唱公主,这些人的服务是需要付费,有些人可以提供其他服务,你只要问她可不可以出去就知道了,和异性一起出了酒吧,还去开了房,难道是去斗地主? 强奸和嫖客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但这很主观,双方描述差异很大,关键在于对行为的判断,另外还在于是否另外付费了。 不保护不等于可以侵犯个人隐私,李双江之子的个人隐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不需要人民网操心,人民网需要做的是尊重法律,不要打着人民的旗号伤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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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我深刻的怀疑新律师是故意搅局的

2013-07-12

很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家,不管什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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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无罪释放或假性无罪释放的人多了,言论一管制,你看看谁还能记得。。。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2013-07-12

当今社会,对于这些所谓星二代,富二代,仇恨很深,李天一如果真的无罪释放,那必然会造成不小的骚动,相比司法部门那些官不会愚蠢到意识不到这一点,李天一伏法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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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哎。。。。。。。。。。。。。

2013-07-13

我是河南省偃师市人,14年前我儿子被人杀害!!到现在我上访14年这个案子还没有办完!!当时的李村派出所所长任帅红对杀人犯收钱后放掉!!导致6名杀人犯逃跑10年后才又被抓捕归案!!!现如今杀人犯主犯又被被判了4年,赔偿我683.4元人民币!!!我死不瞑目!!为此事我多次上访,均被政府一级一级推诿扯皮!!从河南省到洛阳市再到偃师市,他们阻挠我上访,毁坏以前对我有利的证据!!并且嘲笑我动不了他们!!所以我现在把我的所有资产变卖,卖房卖地、、、、全部卖得20万请人为我打这场官司!!把此案的所有贪官污吏、庸官恶吏全部打掉!!!谁愿意回我帖子,回帖后我们互换联系方式北京面谈!!!!诚恳拜谢各位高手仗义相助!!!因为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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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我也有点奇怪

2013-07-14

我始终不明白嫌犯有五个人,为什么都要把矛头指向李双江之子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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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藕丁

2013-07-14

如果无罪辩护成功,必然将有人效法强奸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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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我说李某律师的言论更符合生活经验而不是简单的道德站位,一是我也年少过,知道这个年龄的男孩子的盲从和冲动,二是我也年长了几岁,进过几次酒吧KTV,大概接触过里面的陪酒陪唱公主,这些人的服务是需要付费,有些人可以提供其他服务,你只要问她可不可以出去就知道了,和异性一起出了酒吧,还去开了房,难道是去斗地主? 强奸和嫖客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但这很主观,双方描述差异很大,关键在于对行为的判断,另外还在于是否另外付费了。 不保护不等于可以侵犯个人隐私,李双江之子的个人隐私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不需要人民网操心,人民网需要做的是尊重法律,不要打着人民的旗号伤害人民。

2013-07-16

再看看你说的,李某律师的言论更符合生活经验?! 生活经验是什么? 是不是做了错事要认错,要接受惩罚,要改错。错误的程度决定了是去做做义工还是被判刑。 人民网发布的言论有哪些是不确切的吗?有哪些是涉及个人隐私的吗? 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是从细节开始,这个法方向你就错了,是大的结构框架体系,细节的补充完善是完善法治建设的。 顺便还想说一句,就现在看来,玩弄法律与鼓掌之上的正是所谓的懂法知法的人,希望李某人不属此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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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6

都是他爹在从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才会有今天无聊的怪事发生,我们应该严格对待这些冠冕堂皇人和事。李双江应该对他的教子不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应该利用自己的身份干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