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县民企老板违规担任副县长被免职 该公司已停产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濮阳县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且该公司老板林金河有着副县长的身份。对此,河南省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在7月7日表决通过免去了林金河濮阳县科技副县长的职务,林氏公司已全部停产。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河南濮阳县林氏化学新能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化学公司)在没有通过环评验收的情况下,违法生产长达两年之久,且该公司老板林金河有着副县长的身份。对此,濮阳县人大常委会在7月7日表决通过免去了林金河濮阳县科技副县长的职务。

据中广网7月4日7月6日7月9日的综合报道,林氏化学公司2008年9月正式落户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占地200多亩,总投资5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建设聚异戊二烯乳液项目,二期林氏医疗投资4亿元人民币建设手术手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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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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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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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已死灰复燃,晚上还在生产,举报还是没人管。

mengz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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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zhuang

2013-07-10

话说这是县委向市委建议的让林担任副县长。市委是通过什么程序同意林担任的? 媒体报道后,县委核实又是向谁核实?核实自己么? “林金河任企业法人属实”有是个什么情况?先把林是企业老板在先,担任副县长在后(可不是么,要不是有手里有个工厂项目,这副县长也轮不到他的)这样的情况放在一边不说。这个声明是谁出具的?“企业法人”说的是企业本身,也就是企业这个实体,一个自然人,怎么能“任”一个“企业法人”。要担任,也是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这个声明作为政府公文,竟然犯了这么低级的一个错误,这是没有法律常识?还是根本就是一个“临时工”打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