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沐足店手淫服务违法但不犯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沐足店手淫服务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但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内的“卖淫”行为,而既然手淫服务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则其组织者更不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沐足店手淫服务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但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内的“卖淫”行为,而既然手淫服务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则其组织者更不可能构成“组织卖淫罪”。

据《南方都市报》7月2日报道,广东顺德杏坛一沐足店为了招徕生意,从7月1日起在某些保健项目上增加手淫服务(俗称“打飞机”)、“大腿推”等服务。

此前,广东南海一个案件中的“打飞机”是否属于卖淫曾引发争议。《南方都市报》6月27日报道称,2011年7月,理发店店主李某等雇女子为客人提供“打飞机”等色情服务,被以涉嫌组织卖淫刑事拘留,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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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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