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出租车劫杀案再审 检方建议纠正两判决

1995年,杭州萧山发生两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命案,陈建阳等5人被判刑。17年后杭州警方发现其中一起案件“真凶”另有其人。6月25日,浙江高院开庭再审此案。浙江检察院认为,“3·20”案系项生源所为,原审认定陈建阳等人作案系错误判决,应予纠正;“8·12”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对陈建阳等人应宣告无罪。

据《法制日报》和《新京报》的综合报道,浙江杭州萧山“3·20”、“8·12”抢劫杀人案再审6月25日在浙江高院开庭。

浙江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原审被告人陈建阳等5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和法律援助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审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近100人旁听了庭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消息,5名原审被告人均提出未参与抢劫杀人作案,辩护人分别提出原判认定1995年3月20日和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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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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