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6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文件,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奶粉,试行药店专柜销售。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

(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图)

6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奶粉,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意见》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对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实施批批检验,确保原料乳(粉)质量合格。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销售记录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

《意见》规定,向中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出口商或其代理商和进口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备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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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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