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带女生开房案两人以强奸罪获刑
6月20日,原海南万宁某小学校长陈在鹏因强奸罪获刑13年6个月,原万宁某政府工作人员冯小松获刑11年6个月。法官介绍,陈与两名小学女生同宿时,以金钱引诱2人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实施了强奸行为,但因2人的拒绝和反抗而未得逞。部分受害人家长认为判得太轻,考虑申请抗诉。
据新华网6月20日报道,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对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在鹏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冯小松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京华时报》报道,宣判后,被告人陈在鹏表示要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冯小松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两人强奸行为均未得逞
综合上述新华网与《京华时报》报道,6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法庭查明:5月8日,李某某、吴某某、肖某等7名女生相约离家打工。陈在鹏驾车将7名女生带到万宁市某大酒店,途中1名女生被家人叫回。到酒店门口处,陈在鹏给李某某钱开了一间包厢供6名女生(6人均不满14周岁)打牌,然后离开。当晚,经吴某某要求,冯小松带走其和同学符某某前往另一酒店开房同宿。陈在鹏则带另外4人到隔壁KTV开包厢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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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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