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是人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选择”

公开还是不公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选择,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我们选择建设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我们一定会选择公开,因为只有在这一条件下,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才有可能存在。

责任编辑:肖华 助理编辑 温翠玲 实习生 金渡江

过去五年,从总体上来说,信息公开已成为社会的一个共识。从更长的历史过程来看,这一变化尤为突出。

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政府首先考虑到的是保密,而不是公开。1951年就制定了保密条例,上世纪八十年代在这个条例的基础上形成了保密法。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我们的治国理念中似乎就不存在“公开”两字。

这种情况可以说已经成为过去,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近五年以来,“公开”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最常用的词汇,“政府信息公开”、“阳光财政”、“预算透明”、“信息公开申请”、“三公经费公开”成了政府和社会公众热议的话题。

可以说,“公开”作为一个理念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共识。但理念要成为现实还需要行动,行动的滞后又往往反映出思想上的分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这是改革的一个旗帜鲜明的口号。这个口号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就被确定为该条例制定的基本精神,从中央到地方的很多领导在各种不同场合肯定了这个基本精神,并得到了广大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同。

但是,恰恰就是这个反复强调的基本精神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最后文本中并没有出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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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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