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政局原处长李军猥亵男童一审获刑4年

6月14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副处级)李军有期徒刑4年。法院审理查明,李军使用QQ聊天等方式结识3名男童,并引诱他们到其居住地进行猥亵。

据《广州日报》消息,6月14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对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原处长(副处级)李军猥琐男童一案进行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军有期徒刑4年。据中新网报道,宣判后李军表示将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间,李军使用QQ号码346911、1330087398、1922612714,通过在腾讯网发“漂流瓶”和QQ聊天方式结识了被害人苏某、张某、吴某(均为未成年人),并以给付金钱、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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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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