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家电补贴政策6月起停止执行
5月29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2012年6月开始实施的针对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补贴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上述五类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5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停止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的通知》称,2012年6月开始实施的针对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即从2013年6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上述五类节能家电产品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通知称,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绿色消费,促进节能减排,2012年6月,国务院决定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推广期暂定一年。财政部表示,政策实施以来,推广成效显著,节能家电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拉动消费效果明显,政策预期目标已基本达到。
2012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此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这5类产品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规定,节能补贴政策为期一年,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
在有节能补贴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符合相关节能标准的家电产品,便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
例如,液晶电视每台补贴100元至400元,等离子电视每台补贴250元至400元。而消费者购买大于或等于42寸的且能效指数大于1.9的液晶电视,可持身份证复印件获400元现金返还,由企业即时支付,企业此后再向国家统一申请补贴。补贴取消后,对于消费者来说,将不再享有400元现金返还,相当于产品销售价格相应上涨。
过去几年来,家电行业享受了多轮补贴政策。2009-2011年是家电补贴政策出台的第一轮,主要由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高能效空调补贴三大政策组成。2012年下半年到2013年上半年,家电节能补贴政策则全面覆盖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热水器。
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