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盗车杀婴案主犯周喜军一审获死刑 提出上诉

5月2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长春盗车杀婴案主犯周喜军死刑。法院认为,周在自知无处可逃的情况下投案,虽自首成立,但其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资料图片:据周喜军交代,3月4日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汽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图为2013年3月5日,民警为被盗的RAV4丰田越野车取证。 (新华社记者 林宏/图)

5月2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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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图片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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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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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聚丰园路跳舞音乐令附近退休工人精神崩溃! 我受退休邻居周桂萍所托,向有关部门领导反映以下情况: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今已70岁,需要有个安静休息环境。我住在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聚丰园路188弄9楼,现在每天清晨5点半及每天晚上18:30开始,在对面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有一群高音喇叭进行跳舞的人员,声音开得震天响,而且都是劲爆舞曲,我们居民楼的楼板都随着超重低音鼓声震动不止,一直要跳到夜间21点多,我根本无法休息。每当我是头痛欲裂坐卧不安只有去有相部门投诉。近日我又发病去医院看病挂盐水,真的是实在受不了每晚窗外的音乐舞曲声,为了这事,我多次拨打了110及12319。前几日,我还强撑着下楼去劝阻正在跳舞的五六十个中年男女,但是跳舞者凭借人多,竟向我恶言相向,还发生料肢体冲突。每晚我都被音乐声吵得无得安宁,只能流着泪望着路灯发呆。上海小区夜间健身扰民是不是声音超45分贝,跳舞的不知道,居委会不懂,警察也不懂。环保局说这事归警察管,警察说这事可以找街道综合治理科协调,警察也说实在解决不了我们可以请律师上法院。只是我也没请律师的钱,再说上了法院还不知道结果又会是怎么样。领导们,我只想能有个安静的环境,我们晚上能够早点休息的家,这个要求过分吗? 3月1日,上海终于有立法不能在广场上用大功率音响进行跳舞,但可惜的是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跳舞声依旧,没有一个执能部门前去劝阻。 这段时间由于天天被音乐吵得无法休息,白天我一人去社区医院挂盐水然后找有关部门哭诉,晚上我就躲在房间里听着窗外传来的强劲的音乐舞曲声掩面流泪。我不愿再打110,本应是110的本职工作,但110民警到场警灯闪闪就走过场,敷衍了事,根本不管高音喇叭跳舞者,让聚丰园路附近老百姓惨遭殃。说实话现在我享享清福的希望成了奢望,我恳请有相部门切实行动起来,还聚丰园路居民一个清静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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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自首时法定量刑情节,只是是“可以”从轻或减轻,而不是“应当”。上诉是他的权利,只是我也觉得这种人就应当被处死。没有人性。

2013-05-28

自首是酌定减刑情节又不是法定!你说你不自首还能逃去哪里?!当初残忍做这些的时候怎么不犹豫,不要挣扎啦,上诉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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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法院判的对,就这样。你故意杀了人,还要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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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人性泯灭,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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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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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如不死,出来后用石头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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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他是无处可逃的情况下自首的吧,如果杀了人自己先逃跑,然后赶在警察抓到之前自首,是不是都可以不死罪,杀人者死,罪者诛,才能震慑他人,要不然会害了想犯罪的人

2013-05-28

这怎么说呢,按照包括我在内的大多人来讲都希望判定死刑才算有理。可是另一面,如此以来犯下罪本会自首的人会不会因此而想说,既然自首是死,倒不如逃逃看由此造成更大的社会恐慌。不要让舆论影响到司法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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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嗯,公平,震慑犯罪,不要搞得像嫖宿幼女一样,第一起不严,后面犯法的人更多,间接害了受害者和施害者

2013-05-28

死刑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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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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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死刑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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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目.前】.市.场.需.谨.慎.投.资. 如.何有效控.制亏损,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有.和.扩.大.利.润。这些.你.是.否.能.够...把.握,你 是否.操作.的.越.多,误.区.也.就.越.来 .越.多?不.妨.跟上.我们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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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自首是酌定减刑情节又不是法定!你说你不自首还能逃去哪里?!当初残忍做这些的时候怎么不犹豫,不要挣扎啦,上诉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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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这怎么说呢,按照包括我在内的大多人来讲都希望判定死刑才算有理。可是另一面,如此以来犯下罪本会自首的人会不会因此而想说,既然自首是死,倒不如逃逃看由此造成更大的社会恐慌。不要让舆论影响到司法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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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8

周喜军上述的理由是?只要正当就该按照程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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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7

哈尔滨将上访女教师关进精神病院。我被锁在一个阴森恐怖、肮脏不堪男女共用的病区里,我的床被他们安排在一个10米左右的房间,床上没有被子,只有一个上面带有屎尿及月经血并未干的褥子,床被女精神病人围在中间。一个打扮入时的女护士手里拿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针管子,同时进来两个年轻男子,女的对我说:来,打针!我说我没病你给我打什么针?她说:快点!我说:你们怎么能给正常人打针?我是遭人陷害的!这时两个男的过来,把我的双臂反拧着按在床上说:打不打?不打就给你绑起来!再不服就给你过电。女的过来扒下我的裤子就把那满满一大针管子的药打在了我的身体里,十几分钟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当时正是中午的12——1点钟,不让我吃饭,连一口水也没给)我在昏迷两天两夜后醒来,屎尿都拉在了床上,大夫只是过来看了看,不给我饭和水。除了每天打两到三针和按时吃药(那药是看着我吃的,然后还要让我张开嘴检查一翻)仍不给饭和水.每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是精神病人那张张恐怖的脸,和瘆人的惨叫声,还要时时堤防着她们猛的过来把你打个好歹。 进京上访又被关监狱。我被看守所长抓着头发打过、我被带了三天四夜的手铐脚撩、我被他们指使的犯人轮番打骂、被孤立、常在夜里熟睡后被人踢醒。管教说“如果你再上访,再抓进来将是你的无底深渊.”其他人还威胁说:下次再把你抓进来会给你加倍判刑,因为你有前科了.他们在我痛哭时大声的唱歌。管教说:大家都在唱,为什么你不唱啊?是不是精神又不好了啊?然后几十个人一起哈哈大笑!他们还把我的头用黑布蒙上,将我的双手戴上手铐子,用警车拉着我满街跑,最后到中级法院,并告诉我说是对我进行秘密庭审!我所犯何罪?仅仅是维权上访,何罪之有?是谁制造了这样的人间地狱?让我用生命体验着极大的痛苦!我叫张共来,是哈尔滨女教师,2002年进京上访被北京西城区公安局关押判刑!至今没有说法。点击张共来的名字可看到图文详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