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县3名“戴罪干部”被撤职

5月22日,河南省洛宁县针对县住建局3名“戴罪干部”分别做出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洛宁县住建局党委纪委书记贺红超说,自己刚刚担任纪检书记一职,没有得到过3名人员受到处罚的消息。目前河南省市纪检、组织部门已进驻该县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漫画:“戴罪任职”  (新华社 李二保/图)

新华网5月23日报道,5月22日,河南省洛宁县针对县住建局3名“戴罪干部”分别做出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目前河南省市纪检、组织部门已进驻该县对相关问题展开调查。

经调查了解,2010年7月,该县住建局副局长侯少军被河南省宜阳县法院判处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当年同案还有该局计划股股长宋鹏和县房地产管理所监察大队长牛红军也因犯有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分,且3人均未上诉,法院判决随后生效。

据宜阳县法院判决书显示,2005年10月19日,洛阳一房产开发公司与洛宁县回族镇王东村委达成联合开发村集体土地意向,建设商品房小区。2007年8月,时任房管所所长的侯少军和房管所监察大队长牛红军明知该小区没有办理土地手续,仍然授意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使该小区188套住房得以顺利销售,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此外,宋鹏作为该局规划股股长,明知该小区没有办理土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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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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