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一桩错案,要制造多少错误?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递罪”逻辑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12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5名嫌疑人无罪。梳理此案,“递罪”或“罪错递增”的逻辑清晰可见:错误从最初的侦查发端,此后的每一个环节,制度性护短的自动决策和行动,使得连环的错误得以顺利实施。一步错,步步错。而一桩纯粹的刑事错案,由于久拖不决、家属上访,逐渐酿成当地“最不稳定的因素”。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苏桐
编者按:纠正、赔偿、道歉、问责,还不是一起错案的终点。当司法机关展现反思勇气,不仅仅是“震撼教育”,也是形成防范冤假错案机制、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契机。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近著文强调,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注重司法全过程的公开,等等,无不是对近年来典型错案的深刻总结。
12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值得细细剖析。一起从司法文书就能看出严重问题的错案,在被全国媒体持续不断报道的7年间,何以还理直气壮地将错就错?与案件相关的人员,从家属、律师、到警察、鉴定专家、乃至法官,几乎无一幸免被卷入漩涡。一个纯粹的刑事案件,何以演变成地方的“最不稳定的因素”?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上诉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无罪。
12年间,这起蹊跷的爆炸案像一个黑洞,吞噬一切——不仅五名嫌疑人,家属、律师、警察、法官、鉴定专家,几乎无一幸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嫌疑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说。
梳理此案,“递罪”或“罪错递增”的逻辑清晰可见:错误从最初的侦查发端,此后的每一个环节,制度性护短的自动决策和行动,使得连环的错误得以顺利实施。一步错,步步错。
侦查无限扩大,抓了几家人
这起爆炸案不普通,地点:纪委。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楼,一个红色的邮包(手提袋)早早地等在了一楼信访接待室门口,触动它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不幸殒命。
时值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治爆缉枪”为打击重点。福清市公安局一份文件显示,上级公安机关指示:要专案专办,采取强有力的侦查措施,全力侦破,挽回影响。
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时任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担任专案指挥部总指挥,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任专案组组长,成员多达四十余人。
两类人成为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掌握爆炸技术的人、近年来受到纪委查处的人。被纪委处分过的国企老总陈科云进入了警方视野,成了“主谋”。
各种相关的人员几乎都被排查过,惟有受害司机的领导例外。案发当日是星期天,这位普通司机正是在接到福清市纪委一位副书记的传呼后,才赶到单位。
该案的辩护律师王玉刚认为,警方不去追查被害人吴章雄为何在那个时刻去纪委办公楼、为何要触动炸弹,而是全力追查受纪委处分过的人,犯了“方向性错误”。
2001年9月13日,陈科云、谢清夫妇被警方抓捕,随后,陈科云的妻弟谢建灿、谢建忠也相继被抓捕。在此之前,陈科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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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