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蜀:“果断处置”公权机构中的害群之马

滥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必然激化矛盾,给未来埋下隐患。实际上是以透支中长期的社会稳定为代价,换取暂时的平静。更大的危害在于,这往往要助长某些地方官员的专横和腐败。
    郑州近日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几个身强力壮的城管和巡防人员,对一个练摊的女子大打出手,因而激起公愤。当地政府果断处置,6名城管和巡防队员被拘留,负有领导责任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和政法委副书记等一干官员亦被处分。人们拍手称快,本来已经扩大的冲突迅速平定下来。
    群体性事件需要果断处置,这种说法我们早已耳熟能详。但印象中的“果断处置”,对象似乎总是老百姓。如著名学者杨继绳所指出的:“最近几年,中共中央把减少群体事件的任务层层落实到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其本意是要求地方政府努力化解矛盾。但有些地方政府无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好动用军警对付群众。”这样的“果断处置”一度成了某些地方官员的法宝和时尚,不仅经常用来对付“钉子户”、“上访户”等所谓“刁民”,甚至普通的经济纠纷,都不难看到“果断处置”的影子。
    这种单向的所谓“果断处置”,确实往往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危机立马解除,街市依旧太平。虽然,这不过是治标而已,在某些地方官员看来却实在灵验得很。用顺手了,就不免上瘾。以至于中央政府再三强调要慎用警力。《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更是明确指出,对“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矛盾尚未激化、可以化解的群体性行为”,公安机关不得动用警力直接处置,不得使用警械和强制措施。但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潜规则盛行的背景下,要把慎用警力的原则落到实处,显然不那么容易。
    滥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必然激化矛盾,给未来埋下隐患。实际上是以透支中长期的社会稳定为代价,换取暂时的平静。更大的危害在于,这往往要助长某些地方官员的专横和腐败。既然可以借用国家强力来摆平一切,他们就不免有恃无恐。对公众利益的粗暴侵犯但凡激起公愤,引爆社会冲突,他们本能的反应,就是无限上纲,把公众正当的利益诉求漫画化,把公众对他们的个人行为的抵制政治化,夸大为不稳定因素,以此来要挟国家政权,绑架国家政权,盗用国家强制力对付公众。
    个人得利,国家埋单,不能不承认,某些地方官员确实精于此道,很“专业”。因为很专业,他们就很自信,很自负,似乎既然有国家力量可以盗用,就不存在他们摆不平的事情。于是更加肆无忌惮。
    某些地方官员,就这样破坏性地开采国家政治资源,以国家政治资源尤其是国家信用资源的巨大损耗为代价,牟取私利。这种人往往为官一任,搞乱一方,实际上他们才是社会秩序的挑战者。因此,他们才应该是“果断处置”的主要对象。接受了人民和国家的委托,享受着人民和国家的供养,却成天算计着人民和国家。这种不忠不孝的行为,人间的法律不会许可,天上的法律也不会容忍,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放纵的,这方面的任何放纵,都是对人民和国家的无情。
    就官方披露的情况来看,郑州近日的群体性事件完全是城管暴力引起的。公权机构中的害群之马,对公共秩序的破坏性更大,郑州事件不过是这个老套逻辑的一个微缩翻版。但不同以往的是,当地政府终于快刀斩乱麻,对公权机构中的害群之马予以“果断处置”,而非像我们通常看到的那样多方开脱,曲为庇护。害群之马一旦得到应有惩罚,公正一旦得到起码伸张,人心马上就平复了,冲突马上就结束了。“果断处置”公权机构中的害群之马,是实现社会安定的一个基本要件。郑州于此开了难得的风气之先,这让人眼睛一亮。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