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投毒案,民众不信任陈年疑案:公开和监督如何破题
在警方对一些疑案进行回应后,对公安机关不信任的情绪依旧弥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建议,在科技条件已经进步的情况下,“警方可以再找找新的突破点。重新梳理一下案情,力所能及地对重大疑案再次进行侦查”。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认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好人大监督这一途径”。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张雪彦
年迈的受害者父母还在苦苦奔波,他们的信息公开申请一直碰壁。
假想一:在进行保密审查的前提下,向受害人家属公开不涉密的侦查信息,不对社会公众公开。
假想二:人大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查证是否有影响侦查工作的外来因素,不直接处理案件。
十多年累积发酵之后,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挂出了一条600字的长微博,回应发生在19年前的朱令案。
北京市公安局称,由于“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灭失”、“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等原因,最终导致朱令案“无法侦破”。
重启侦查和公开侦查信息的呼声不断。
案件的状态:可终止侦查某人,但继续侦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下称“刑事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的案件,只有“撤案”和“侦查终结”两种走向。
“结办”并不是一个刑事法律词汇,在刑事诉讼法和刑事程序规定中,均没有案件“结办”之说。在立案侦查后,案件要么撤案,要么“侦查终结”后撤案或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只要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要立案侦查;而撤案有六种情形,包括没有犯罪事实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洪道德认为,不符合这六种情形中的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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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哈尔滨将上访女教师关进精神病院。被锁在一个阴森恐怖、肮脏不堪男女共用的病区里,床被他们安排在一个10米左右的房间,床被女精神病人围在中间。护士拿着一根针管子对我说:来,打针!我说你们怎么能给正常人打针?我是遭人陷害的!这时两个男的过来,把我的双臂反拧着按在床上说:打不打?不打就给你绑起来!再不服就给你过电。女的过来扒下我的裤子就把那满满一大针管子的药打在了我的身体里,十几分钟后我什么都不知道了....(当时正是中午的12——1点钟。他们不让我吃饭,连一口水也没给).我在昏迷两天两夜后醒来,屎尿都拉在了床上,大夫只是过来看了看,不给我饭和水。除了每天打两到三针和按时吃药(那药是看着我吃的,然后还要让我张开嘴检查一翻),仍不给饭和水.每次当我从昏迷中醒来,看到的是精神病人那一张张恐怖的脸,听到的是他们瘆人的惨叫声,还要时时的堤防着她们猛的过来把你打个好歹。护士还在打针时说“叫你们告,这回看你们还告不告了!进京上访又被关监狱。我在屈辱和磨难中度日如年。我被看守所长抓着头发打过、我被带了三天四夜的手铐脚撩、我被他们指使的犯人轮番打骂、被经常孤立、经常在夜里熟睡后被人突然踢醒。管教说“如果你再上访,再抓进来将是你的无底深渊.”其他人还威胁说:下次再把你抓进来会给你加倍判刑,因为你有前科了.他们还在我痛哭时大声的唱歌。管教说:大家都在唱,为什么你不唱啊?是不是精神又不好了啊?然后几十个人一起哈哈大笑!他们还把我的头用黑布蒙上,将我的双手戴上手铐子,用警车拉着我满街跑,最后到中级法院,并告诉我说是对我进行秘密庭审!我所犯何罪?仅仅是维权上访,何罪之有?是谁制造了这样的人间地狱?让我用生命体验着极大的痛苦!我叫张共来,是哈尔滨女教师,2002年进京上访被北京西城区公安局关押判刑!至今没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