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孔庆东微博骂人被判赔偿200元关凯元:奔波4个月才被立案
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微博上骂网友的孔庆东败诉,要求其向关凯元书面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200元。近年微博骂战屡见不鲜。有法官表示,有的人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微博上发布不实信息或言论侮辱、诽谤他人很可能会构成侵权。不过,微博侵权确认存在两大困难:取证难、侵权范围难估量。
“你说的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北大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一句口舌之快,结果却被网友告上法庭 。据《新京报》5月9日报道,近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2012年5月6日,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孔庆东用其新浪实名认证加V微博@孔庆东发表了《立春过后是立夏》博文,并附上一首七律。博文上传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对这篇博文提出意见,称孔庆东的七律“格律不对……好歹孤仄孤平不该犯”,没想到却惹来孔庆东的不满。根据经过公证的证据材料,孔庆东直接在微博上称其“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
关凯元,新浪微博名为@rushiwolai2012,他是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2010级的学生。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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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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