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制造惨案

责任编辑:史哲、戴志勇、蔡军剑

回应2013年4月11日《南方周末》调查版文章《追责到正科》:

施工方为什么要选择碾压阻挠施工的人,而不愿做出令对方满意的补偿,答曰:“节约成本”。这不禁让我想到:曹禺话剧作品《雷雨》中的周朴园,在承包修江桥时,为了从每一个小工身上扣300块钱,他故意让江堤出险,淹死了2200个小工。

施工方制造惨案会有何种收益?能够震慑想要较高补偿的人,告诉他们,死者的下场就是你们阻挠的下场,使其不敢再要求较高的补偿,即使有要求较高补偿而未得到满足者也不敢再出来阻挠施工。答案就出来了:制造一起惨案,所赔偿的费用远远低于做出让所有人满意的补偿的费用。以生命为代价的“节约成本”的目的便达到了。最重要的是施工方的核心人物没受到任何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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