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示读者以大信(6)
在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刘丽英是位声名赫赫的人物,许多腐败大案的查办和高官的落马,是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如无锡邓斌案、沈阳“慕、马”案、河北李真案等。
读刘丽英回忆录
在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刘丽英是位声名赫赫的人物,许多腐败大案的查办和高官的落马,是与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如无锡邓斌案、沈阳“慕、马”案、河北李真案等。刘丽英办案,敢于碰硬,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民间称她为“女包公”,纪检“铁娘子”,甚至把别人主办的案件(如厦门“远华”走私案),也归在她的名下。这无疑寄托了老百姓对反腐败的殷切期望。对她的出身背景,也有很多传说,其中一个版本是把她说成刘伯承元帅的女儿。
最近,刘丽英出版了回忆录《往事回首》,披露了她的家庭背景和成长过程,以及到中纪委之前在沈阳公安局工作的经历。刘丽英写书,一如她的办案: 严谨细致、实事求是、亲力亲为。她查阅了大量史志材料,并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当年的老领导、老同事一起回忆往事,反复核对。成稿后,又多方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笔者有幸,被列为征求意见者之一,领略了刘丽英做事情的严谨认真和对历史细节的惊人记忆力。
新中国第一代公安干部
刘丽英生长在哈尔滨市一个普通的城市贫民家庭,小时家庭生活非常拮据。1948年7月,初中刚毕业的刘丽英被选调到公安总局干部学校学习,随后参加了沈阳市公安局的接管,成了新中国第一代公安干部。
刘丽英在沈阳市公安局长期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她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工作敬业,对局内干部的情况非常熟悉,有“活字典”之称。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刘丽英的一生,或许就是一位优秀公安人事干部的一生。在那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中,疾恶如仇的刘丽英挺身而出,与“运动棍子”的胡作非为做了坚决的斗争,遭到残酷的打击迫害,在运动中失去了丈夫、父亲、母亲三位亲人。但这些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并没有把她击倒,反而淬炼了她的正直、正派和疾恶如仇的性格。所以,刘丽英在“文革”后走到纪检岗位上,能够义无反顾地与腐败分子进行殊死的斗争,成就了她一生最辉煌的时期。
详细介绍公安系统内部“文革”运动情况
新中国的公安建设,是从东北各大城市的接管起步的。沈阳是中共继哈尔滨之后接管的东北最大城市。沈阳的公安建设,可以作为新中国公安建设的一个缩影。
“文化大革命”把本不完善的法制建设“彻底砸烂”了。沈阳在“文革”中的法制破坏情况在全国是具有代表性的。闻名全国的“张志新案”就发生在这里。事实上,在辽宁被割喉处死的有30多人,张志新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往事回首》的主体部分,是回顾沈阳市公安局的“文革”。以笔者所见,这是国内第一部比较详细地介绍公安系统内部“文革”运动的书籍。
作者说:“在这场浩劫中,辽宁省是全国的‘重灾区’,沈阳市公安局是辽宁省的‘重灾区’,我家是沈阳市公安局的‘重灾户’。”这是作者的亲身感受。各地的群众组织一般是两派,辽宁则是三派——“八三一”、“辽革站”、“大联委”。“文革”十年中,辽宁省有两万五千多人被迫害致死。平心而论,无论是造反动乱的持续时间、派性武斗的激烈程度,还是运动中致死的人数,辽宁省在29个省、市、自治区中并不算是最突出的。但辽宁省受“文革”极“左”路线影响深,阶级斗争抓得紧,还有自己的发明创造,是整人狠、跟风紧、出“经验”的地区。在这个意义上,说辽宁是“重灾区”,也是可以的。
作者为了写回忆录,搞清楚沈阳公安局“文革”的情况,曾专门派人到沈阳公安局查找当年的档案材料。但军管人员在从公安局撤离时,已将军管时期的有关档案销毁了。作者与当年的老同志一起回忆,相互印证,反复核对,才复原了这段历史。就这一点来说,这本书的出版,填补了沈阳公安史志的一段空白。
那时的刘丽英并没有张志新烈士那样的思想觉悟,没有在政治上抵制“文革”错误的理论反思。她对“文革”运动的抵制是非常朴素的,只是出自人性的正直和良善。她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认定沈阳市公安局建国17年来的工作是正确的,相信沈阳市广大公安干警是好的。对那些政治痞子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打倒一切、迫害干部的行径,刘丽英认为这不是正派人所为,坚决抵制和反对他们。
作者:《南方周末》编辑部 出版:上海书店出版社
被扣上“保皇派”的帽子
据“两案”审理时的不完全统计,“文革”中各地(除西藏外)受打击迫害的公安干警达34481人,其中被拘捕判刑的1329人,被戴上“反、坏分子”帽子的3652人,被打死逼死的1257人,被打伤致残的3624人。公安机关成为“文革”重灾区,对敌的“刀把子”变成了对己的刀刃子,专政工具反被自己专政,这既是“文革”运动“打倒一切”的乱象表现,也是这场运动最吊诡的地方之一。
《往事回首》以朴实无华的语言风格,讲述了作者亲身经历的沈阳公安局的“文革”运动,让人们知晓了公安系统内部“文革”的一些触目惊心的运动细节。对于作者家毁人亡、充满血泪的这段经历,读者是无法等闲视之的。
沈阳市公安局市局的“文革”,几乎是与文教艺术界同步开展的。“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市局一些人就开始造反。他们张贴大字报,把一些干部的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问题公之于众,无限上纲,肆意攻击,制造单位内部的“反党集团”。抛干部人事档案,是机关“文革”的一个重要特点。刘丽英坚持干部工作的原则,抵制这种恶劣做法,因而被扣上“保皇派”的帽子,多次遭到批斗。她第一次被戴高帽子批斗是1966年6月18日,恰好与北京大学的乱揪乱斗“牛鬼蛇神”的“六一八”事件同日,从此开始了她的“文革”炼狱。
红卫兵运动兴起后,市局的一伙造反派成立了“文化革命委员会”。在“闹而优则仕”的运动逻辑下,这些煽动乱批乱斗的运动“闹将”,都成了紧跟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造反派”;而反对乱批乱斗,坚持实事求是的同志,都被划到了与造反派对立的“保守派”行列。刘丽英逆流而上,不顾个人安危,不当逍遥派,联络一些思想观点相同的同志,与这批运动棍子进行坚决斗争,公开揭露他们假革命真投机的嘴脸,所以被他们恨之入骨。
坚持不说假话,不诬陷他人
刘丽英是组织观念很强的人。她曾多次到北京向公安部反映单位的情况,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干预。但是公安部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让她失望而归。
在这种没有任何组织可以依靠的情况下,很多事情只有完全凭靠自己做人的底线。如她在回忆录中所述,她与丈夫李文彬在运动中“没有随波逐流,没有昧着良心,乱抛干部档案,没有揭发诬陷任何人,没有说过一句假话”,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运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说假话,实际上是非常难的。许多战争年代出生入死的老革命,在“文革”中也都经不起斗争的考验,乱咬乱攀,胡乱认罪,株连了许多人。诸如此类,运动中屡见不鲜。虽然事后人们会以“迫于压力”予以解脱,但说到底,毕竟还是一笔良心债。
刘丽英夫妇在“清队”中坚持“不说假话、不诬陷他人”,是付出了沉重代价的。丈夫为此付出了生命,她本人也遭受各种迫害,甚至一度萌生了以死明志的念头。但她刚强地活下来了,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保持了人格尊严和气节。这种宁折不弯、不向恶势力低头的正直人生,并不是一般人都能够做到的。
抓得对,放得也对
在1967年的夺权运动中,“中央文革”认为各地公安机关支持了保守派,提出了“砸烂公、检、法”的口号。对公安机关的夺权是通过军事管制的形式完成的。军人专了警察的政,“枪杆子”管制了“刀把子”。《往事回首》中披露了在“军管会”统治下“砸烂公、检、法”的一些情况,对了解这段历史很有意义。
沈阳市公安局的“军管”时期从1967年2月到1975年7月结束,长达8年多。军队干部不熟悉地方工作,不懂公安业务,但头脑中阶级斗争的敌情观念极强,把公安局看成是“叛、特、反”的黑窝,全盘推翻,换土改造。公安机关的“文革”运动,往往把对付罪犯的一套用到自己人身上,乱抓乱捕,斗争的凶狠程度更甚于其他单位。刘丽英被戴手铐批斗,关押进监狱。刘丽英被放出来时,质问为什么关押她,得到的回答居然是: 抓你有罪,放你有政策。抓得对,放得也对。
对死者还要判刑的奇谈
公安机关的“文革”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制造了许多通敌“假案”。1968年6月,“军管会”将全市4500多名干警集中封闭起来,开办“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制造出了两个大假案,一是牵涉76人的“特务网案”,一是“爆炸市公安局大楼,暗杀军管会首长案”。“军管会”主任公然提出,办案要“立足于有,着眼于是”,鼓励办案人员大搞“逼供信”。先后有813名干警被揪斗,434人被关进专政班,13人被逼自杀或折磨致死,53人伤残。市局主要领导干部都被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的罪名,被长期“军事监护”审查。
《往事回首》提供了两个老同志的回忆,真实地反映了在当时“逼供信”中遭受严刑拷打的情况。有一个老公安,已被折磨死了,但他们还不放过,又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处死者有期徒刑5年,监外执行。这真是惨无人道的千古奇谈。
在公安机关“军管”时期,干警受到各种处分和处理的有384人。有2389名干警被赶出公安队伍,到工厂当工人。430多名副科和19级以上干部连同全家赶到农村插队落户。“军管会”领导人还决定把为公安局工作的五千多人的名单全部公布,使公安机关经营多年的秘密侦查力量毁于一旦。
“砸烂公、检、法”的结果,彻底毁坏了本来就很不健全的法制,这是“文革”造成大规模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往事回首》披露,从1967年至1975年,沈阳市在“文革”中共造成冤假错案3100多件,其中错捕2500多件,错判600多件,错杀16人。
家破人亡的血泪经历
刘丽英在“文革”中被搞得家破人亡,受到留党察看、撤销科长职务、降两级工资的处分,被赶出公安队伍,以走“五七道路”的名义下放农村劳动。当年曾广泛流传着三年取消“五七”干部工资的说法,就是要把他们彻底变成农民。刘丽英生长在城市,一家孤儿寡母被赶到农村,监管劳动,生活自理,房屋自建,其生活的艰难辛苦可想而知。书中如实地记载了她的这段生活,可作为如何惩罚干部的一个见证。
刘丽英在“文革”中的重重磨难,说到底也是“咎由自取”。在充满假话的时代不说假话,在诬陷成风的时代不搞诬陷,在兽性张扬的时代,却坚持实事求是的正直诚实,这是不识时务,是逆“文革”潮流而动。但恰恰是这种不识时务,让我们看到了在滔滔动乱中的人性光辉,看到了在任何困境下也不能放弃的道德底线。
作为“文革”中受迫害的公安干警中的一员,刘丽英把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重新回忆起来,公之于众,这不是为了却个人的恩怨,而是为了全体在“文革”中被侮辱被伤害的人,提醒我们还有这一段不能忘却的记忆。
(原载于《南方周末》201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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