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公众必须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人

两位受化工厂污染侵害的湖北村民,2010年以来不断维权,获得污染企业现金赔偿。然而,现在却被控以“敲诈勒索罪”,将于2013年4月9日到10日受审。时至今日,中国没有一部像样的法律,能维护环境受害者和大自然的权益。法院在审理与环保有关的案件时,应让污染施害者去确证自己的排放对环境和公众没有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两位受化工厂污染侵害的湖北村民,2010年以来不断维权,获得污染企业现金赔偿。然而,现在却被控以“敲诈勒索罪”,将于2013年4月9日到10日受审。是非曲直,相信法庭审判后自有公论。这并非第一例,我们只想借此提醒决策者,不立刻用具体措施改变公众环境维权的艰难处境,谁都逃不掉空气、水与土壤将快速恶化之害。

我们当然寄望于政府。当吸到越来越差的空气、看到直通江河的排污口、有人下毒害鸟、江豚面临灭绝、天然林被替换为人工林,很多人本能地拿起电话,想把这消息通报给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部门。

但往往会报错案。打通“12369热线”,甜蜜的声音说,污水或垃圾若不是企业所为,就和环保部门无关,应找水务或环卫。别忘了,无论哪种群体服务理论,哪套宪政体系,当前处在什么发展阶段,基本底线是:环境保护的责任在政府。至于环保局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15)


回复

2013-04-14

我们从来就不是环境的主人,因此,我们永远也成不了保护环境的主人。权力和义务是一对孪生兄弟,生同母死同穴!

回复

2013-04-13

企业重复建设,环境恶化,政府只会说漂亮话。政府的财政在增长,仍然抱着GDP不放,我们的党啊!别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你们全体放假一年,让生态修养一下吧。

回复

2013-04-13

现在的政府都是在提取未来的发展,根本就是不可持续,如果继续这样无度的发展,未来还能有多少代呢?

回复

2013-04-13

现在的政府都是在提取未来的发展,根本就是不可持续,如果继续这样无度的发展,未来还能有多少代呢?

回复

2013-04-13

现在的政府都是在提取未来的发展,根本就是不可持续,如果继续这样无度的发展,未来还能有多少代呢?

回复

2013-04-13

公众更应该成为权力的主人,而不是官员成为公众的主人!

回复

2013-04-10

公众必须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人.

回复

2013-04-07

保护环境必须从政府做起。

回复

2013-04-06

请不要把问题的本末倒置了。中国环境保护的主人是政府而不是普通老百姓,老百姓是生态环境恶化的受害者,维权时有可能触犯某些权力阶层的利益,正如此文所揭的案例。老百姓谁不希望有安全的食品、干净的饮用水、洁净的空气。因为我们只能从市场上获得而无法去享受特供。问题是企业污染、环境被破坏都是政府行为造成的。如果那些污染环境的企业政府不批准生产,哪个企业能存在污染和继续污染的问题?当一些媒体、官员们在吹嘘中国经济发展速度时,是否看到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恶化程度超出我们祖宗留下来的土地所具有的承载能力。

回复

2013-04-06

环境大家来保持,但也不能让公众只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人吧?其他方面呢? 环境恶化占最大分的是不是工厂呢?

回复

2013-04-05

公众必须成为环境保护的主人

回复

2013-04-05

地方政府竟然占到人民的对立面,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为虎作伥,残害人民。这两户农民,不说其遭受的财产损失,就是被亲人被关押,家人寻求解决的途径,他们所遭受的精神和身体的痛苦又有谁知道呢?又如何获得赔偿呢?

回复

2013-04-05

河北的“红色水不并不代表不达标论”、“漂流猪们浸泡的江水水质的总体稳定论”、云南的牛奶河触目惊心、.....等等,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还有“权”威的砖家们是不会在乎的,大不了他们买进口水喝。民生似乎离他们很遥远。更甚之,法却不法。“P民刁民良民”(所谓公众)们就捏着鼻子认了吧。 ZF不作为,官不治民欲治,却无奈被成“刁民”。不知如今大江南北还有几条河流还能像当年那般的清澈。

回复

2013-04-05

最可悲的是:有的地方政府竟然站在环境污染一方,利用法律和国家权力打击受害方,受害方有冤无处申啊!

回复

2013-04-05

在污染环境的受益方、受害方用法律博弈时。如果一方受到公权力的庇护,那一定是赢家。